近段時間,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連續(xù)審查起訴了3起在二手房租售中以看房為名入室搶劫的案件,涉及8名犯罪嫌疑人,搶劫作案19次,并致2人死亡。檢察官為此提醒,警惕房屋租售中的入室搶劫犯罪。
李女士在重慶市九龍坡區(qū)有一套二手房準備出售,她選擇了貼小廣告的方式尋找買主。2006年8月10日下午,李女士接到看房人的電話,她便約好買主在其欲出售的二手房內(nèi)見面。過了半個小時,來了3名二十多歲的年輕男子。見面后
,李女士帶著3人一邊看房,一邊談?wù)摲孔拥膬r錢、結(jié)構(gòu)等。不料,走進臥室后,3名男子猛然將李女士按在床上,通過持刀威脅、捆綁的手段,搶得李女士挎包里的現(xiàn)金3200元、一張建設(shè)銀行卡和一部小靈通。隨后,3人逼迫李女士說出銀行卡密碼,取得現(xiàn)金2500元。2007年4月26日,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搶劫罪,被重慶市公安局萬盛區(qū)分局執(zhí)行逮捕;2008年3月19日,3人被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向記者分析了此類搶劫犯罪的三個特點:
一是以租售房屋的女性為作案目標。犯罪嫌疑人一般通過公開張貼的出售、出租房屋小廣告,專門尋找女性為作案目標。
二是“和平”入室實施搶劫。犯罪嫌疑人在確定作案目標后,通過透露打算購房或租房的愿望以取得房主的信任,采取“和平”的方式進入出租或出售的房屋內(nèi),在室內(nèi)對女性房主實施搶劫。
三是以嚴重暴力手段侵害人身財產(chǎn)安全。8名犯罪嫌疑人均為年輕男性,作案時,如遇被害人反抗,輕則拳腳毆打,重則取人性命。3起案件共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4人輕微傷,被害人財物損失達數(shù)萬元。
檢察官建議廣大房主,尤其是女性房主在出售、出租房屋過程中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出售、出租房屋最好是通過正規(guī)的房屋中介機構(gòu),而不要以張貼小廣告的方式進行;其次,對看房的陌生人,應(yīng)當預約在人多的公共場合先見面,查驗對方的身份證明,并在看房時有人陪同或由男性房主帶領(lǐng),避免女性單獨陪同看房,并且看房時不要關(guān)閉房門;再次,當犯罪分子實施暴力時,應(yīng)采取各種方法與犯罪分子周旋,盡量保護自己,一旦脫身,要及時報警,為破案提供線索。(記者沈義 通訊員楊競 譚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