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襲警案今天作出一審判決,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佳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楊佳案
楊佳襲警后被捕(資料圖)
楊佳上海襲警過程示意圖
????新華網(wǎng)2008年9月1日報道 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傷的被告人楊佳作出一審判決,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新聞背景
????8月26日,“楊佳故意殺人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08年7月1日9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楊佳攜帶刀具等作案工具伺機竄入上海市閘北區(qū)政法大樓,在多個樓層先后突然襲擊毫無防備的公安民警,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傷,楊佳被民警當場擒獲。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楊佳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7月10日,此案由公安機關(guān)偵查終結(jié)并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