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預防腐敗和維護穩(wěn)定工作力度,進一步強化領導干部廉政、維穩(wěn)意識和責任,從今年1月起,海南澄邁縣在全國率先建立廉政維穩(wěn)保證金制度。(1月19日《海南日報》)
????這種所謂的“廉政維穩(wěn)保證金”,類似于住房公積金制度,很容易淪為官員的又一福利。相關官員們 按照級別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政府方面再按照他們繳納的金額給予同等金額的獎勵金,共同存入專門保證金賬戶。只要官員在廉政和維穩(wěn)方面不出問題 ,這些錢最后都屬于他們。
????實際上,廉潔從政原本就是官員們的分內事,并不需要以繳納這種保證金為由,來法外加罰或者法外加獎。更何況,就廉政維穩(wěn)來說,真要出了問題,他們自然應該依法依紀受到處罰,而這種處罰比起扣除這些所謂的保證金來,可能更加嚴重,比如有的腐敗分子要被追究刑責等,如果刑責都不能確保官員們搞好廉政維穩(wěn)工作,那么,區(qū)區(qū)保證金的懲戒意義就更加有限。人們倒是需要擔心,為了拿到這筆額外收入,有些官員會不會更加刻意掩蓋、包庇自己治下發(fā)生的問題,這反而不利于廉政維穩(wěn)。
????對于官員們來說,以任何名目給予他們更多經濟上的獎懲,都沒有太大的實質意義。因為,在權力監(jiān)督不夠、官員相關信息不透明的情況下,灰色地帶的收入遠比這些臺面上的經濟獎懲要大。只有讓權力更加陽光,官員的相關信息更加透明,才能從根本上促使官員們廉潔從政。尤其是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已經被許多國家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反腐措施,這應該是官員“保證”自己會廉潔從政的基本措施,是公眾對官員的信任基礎。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能否推行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首先就是一塊檢驗吏治決心的試金石,是推行其他廉政維穩(wěn)措施的一個基礎。沒有這個基礎,諸如廉政維穩(wěn)保證金等等都將是毫無意義的折騰。所以,除非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否則,說什么,做什么,我都不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