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錦山派出所原所長黃萌非法收取11家賭場“贊助費”一案,近日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黃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派出所原保安員葉保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黃萌為謀取私利,指使葉保林以 “為錦山派出所拉贊助”為名,向陳錦華、符志海(另案處理)等人在錦山鎮(zhèn)開設的11家賭場按每日300元 至570元不等的標準收費,先后收取賭場“贊助費”共計40萬余元。黃萌授意葉保林將其中的19萬余元交給錦山派出所作內賬收入,另外的21萬余元存入以其兒子名義開設的賬戶上。2008年3月28日,錦山鎮(zhèn)居民蘇文祿(另案處理)等人在聚眾賭博過程中與參賭者張愈昌發(fā)生沖突,將張愈昌毆打致死,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黃萌投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應認定為自首,并主動全部退贓,有悔罪表現,遂依法減輕處罰,對其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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