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離婚后前夫不僅不給孩子撫養(yǎng)費,還常用粗暴語言侮辱她,一女子于是趁前夫熟睡時,割斷前夫“命根子”。近日,廈門市集美法院對這起故意傷害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5個月。 ????陳某,女,漳州華安縣人。1999年,陳某通過自由戀愛和林某結婚,婚后兩人感情很好,生下兩個孩子,還在廈門開了一個小工廠。后來林某有了婚外情,為逼陳某離婚,經常毆打妻子,夫妻感情迅速惡化 ????經鑒定,被害人林某外傷導致陰莖斷離,經再植治療后,功能未見明顯障礙,損傷程度為輕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故意用西瓜刀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陳某犯罪后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jié),可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坦白認罪態(tài)度較好,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對其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