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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最低資本金比例降至20% 迎實質性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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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09-05-28 14:41:58 南方日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5月27日,各界廣泛關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調整的具體內容終于在中國政府網進行了詳盡披露。

????通知說,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需求,有保有壓,促進結構調整,有效防范金融風險,保持國民經濟平穩(wěn)較快增長,國務院決定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進行適當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行業(y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鋼鐵、電解鋁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40%。

????水泥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5%。

????煤炭、電石、鐵合金、燒堿、焦炭、黃磷、玉米深加工、機場、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

????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化肥(鉀肥除外)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5%。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其他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

????其他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

????二、經國務院批準,對個別情況特殊的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可以適當降低最低資本金比例要求。屬于國家支持的中小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高新技術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可以適當降低。外商投資項目按現行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三、金融機構在提供信貸支持和服務時,要堅持獨立審貸,切實防范金融風險。要根據借款主體和項目實際情況,參照國家規(guī)定的資本金比例要求,對資本金的真實性、投資收益和貸款風險進行全面審查和評估,自主決定是否發(fā)放貸款以及具體的貸款數量和比例。

????四、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凡尚未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核準項目申請報告、辦理備案手續(xù)的投資項目,以及金融機構尚未貸款的投資項目,均按照本通知執(zhí)行。已經辦理相關手續(xù)但尚未開工建設的投資項目,參照本通知執(zhí)行。

????五、國家將根據經濟形勢發(fā)展和宏觀調控需要,適時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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