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越云正面臨離婚與通奸罪2起官司案 潘越云的老公黃光全,曾上節(jié)目表明爭取女兒監(jiān)護權 ????據(jù)臺媒報道 歌手潘越云結婚10年,去年8月被曝和男子黃啟洲偷情,被丈夫黃光全捉奸在床還拍下照片,潘越云與黃啟洲于6月初被以通奸罪起訴。黃光全上周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要向潘越云及黃啟洲求償精神撫慰金800萬臺幣(約合人民幣160萬元),這也成了近年來通奸案件索賠金額的最高紀錄。 ?? ????潘越云日前接受平面媒體聯(lián)訪百感交集表示:“我從不知道離婚這么難!”強調(diào)結婚10年來一直都是她撫養(yǎng)2個人(指老公和小孩),她早在2003年就開始與老公談離婚,提出離婚協(xié)議條件是“會對他完全負責任(指負擔生活開銷),也包括隨時都可以看小孩”,但對方談都不想談,她說:“我當然知道他要什么,他不會開口,他很聰明的。”如今黃光全已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賠償,一開口就是800萬元,也創(chuàng)了紀錄。 ????對此黃光全強調(diào)求償金800萬元,是依據(jù)潘越云留給他的債務、信用卡債等所評估出來的數(shù)字。 ????潘越云的經(jīng)紀人張曼蕓昨表示尚不知被民事求償一事,無法做回應;她所屬唱片公司大國文化總監(jiān)陳正剛則說:“一切交由律師處理?!?/p> ????通奸賠償金 多判30至50萬 ????專精家事案件的律師賴芳玉指出,一般通奸案的精神賠償,金額多半在30萬元至50萬元之間,曾有判賠100萬元的罕見案例,“但沒見過判賠800萬元的”。 ????至于法官將來判決金額會有多少?賴芳玉表示,因為潘越云是知名歌手,潘夫從事藝術品買賣,法官會參酌雙方社經(jīng)地位、收入及受害程度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