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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產集團“一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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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09-16 10:10:56 南方日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被控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建筑承包商和律師等人賄賂共計人民幣822.98萬元、港幣3萬元,原深圳經濟特區(qū)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邵志和昨日(14日)在深圳中院過堂。

????與他一起過堂的,還有小他25歲的情婦成萍。她因幫助邵志和保管、使用410萬元受賄款,利用個人名義和虛假身份進行房地產及其它金融投資,被檢方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提起公訴。

????此

外,兩名行賄人昨日也一同受審。他們分別是深圳天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欽豪、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主任朱皓。四被告均表示認罪,邵志和的辯護律師在法庭辯論環(huán)節(jié)透露,邵志和已經全額退贓。

????邵志和今年已經有59歲。庭審顯示,他是在今年3月份被雙規(guī)。起訴書顯示,他在4月17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8日由深圳市公安局逮捕。在今年7月召開的全市紀檢監(jiān)察工作匯報上,也通報了上半年深圳重點查辦的案件包括邵志和受賄案。

????檢方指控他共受賄人民幣822.98萬元、港幣3萬元。昨日庭上,邵志和很少講話,只是多次說到:“我認罪”,庭審結束后被帶出法庭時,還朝旁聽席上的親屬點頭微笑。邵志和的辯護律師稱邵志和在被雙規(guī)期間,已經交待了自己的罪行,還供出了成萍等人,并且已經全額退贓。該律師認為邵志和算自首,應從輕、減輕處罰,而檢方表示,邵志和并不是主動到紀檢部門交待罪行,不能算作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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