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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賞抓賊莫成某些人生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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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09-17 10:17:21 中國青年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周曦

????福州警方在大街小巷掛起了宣傳橫幅,鼓勵市民踴躍抓賊,而且開價甚高,“群眾抓賊,一個一千”。(《東南快報》9月15日)本來,給見義勇為者頒發(fā)獎金是無可厚非的,但如此“明碼標價”地鼓動群眾抓賊,卻很不妥當。筆者以小人之心進行了一番猜度,不知這重賞之下會出現(xiàn)哪些勇夫?

????勇夫1號,勇猛型。與職業(yè)媒體爆料人一樣,他們每天游走于大街小巷,尋找犯罪分子。但這抓賊不比新聞爆料

,危險系數(shù)高出數(shù)倍,勇夫真的抓住賊了也就算了,萬一在搏斗中受傷,萬一遭到打擊報復,派出所能出多少獎金、撫恤金?

????勇夫2號,盲目型。因為那千元大賞,看到誰都像賊,寧可錯殺不可放過,揪住一個就往派出所里送。于是警察也不必辦正經事了,每天處理這些糾紛都來不及,完全淪為居委會大媽。

????勇夫3號,奸詐型。與街頭乞丐達成戰(zhàn)略同盟,你裝賊,我抓賊,獎金到手五五分賬,可比朝九晚五的工作強多了?;蛘吲c不能領取獎金的聯(lián)防人員達成協(xié)議,你出力,我出面,生生地把聯(lián)防隊員的工資獎金拉高一個檔次。

????大家不用痛斥筆者的這些胡思亂想,須知“千元捉賊”若是成了行規(guī),可能真的會淪為某些人的生財之道。到那時,身強力壯的體力勞動者也不用工作了,辭職回家捉賊就行;而捉到賊沒獎勵的警察也沒動力了,還不如每天等著群眾送賊上門。我們的社會,屆時豈不亂套?

????所謂“術業(yè)有專攻”,捉賊畢竟是警察的天職,群眾雖然有義務提供幫助,但絕不能像福州公安局這樣采取明碼標價的做法來鼓勵群眾抓賊。這一來褻瀆了群眾的正義之心,二來也憑白增添了暴力的發(fā)生率,實在劃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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