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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馬鞍山國土局長受賄被訴 創(chuàng)土地系統(tǒng)受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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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09-10-12 15:10:07 中安在線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核心提示:安徽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海風十年間涉嫌收受或索取賄賂折合人民幣1700余萬元。記者11日從有關方面獲悉,蚌埠市檢察院已于日前就王海風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

????中安在線10月12日報道 十年間涉嫌收受或索取賄賂折合人民幣1700余萬元,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海風創(chuàng)下了近年來我省土地系統(tǒng)受賄犯罪案件的一個驚人“紀錄” 。記者昨日從有關方面獲悉,蚌埠市檢察院已于日前就王海風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

????據(jù)介紹,今年55歲的王海風系宿州市人, 1995年10月至1997年1月任馬鞍山市花山區(qū)副區(qū)長,1997年1月至2001年8月任馬鞍山市花山區(qū)區(qū)長,2001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王海風涉嫌受賄一案,由省檢察院指定蚌埠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并于今年1月24日將其逮捕。案件偵查終結后,于8月24日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指控稱,王海風于1997年1月至2008年11月期間,利用其擔任馬鞍山市花山區(qū)區(qū)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等職務便利,在工程發(fā)包、土地買賣、征遷、辦證、辦理礦山采礦手續(xù)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現(xiàn)金人民幣、美元、港幣、新臺幣及房產、股份、名貴手表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超過1700萬元。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從該案起訴書中看到,王海風自1999年開始收受第一筆賄賂,到2008年11月,也即其案發(fā)前收下最后一筆賄賂,前后十年間平均每年收受的賄賂達到170余萬元人民幣。在向王海風送錢送物的40人中,絕大多數(shù)都是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礦山開采、建筑公司的老板,其中有6人所送的錢物在100萬元以上,最多的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經理,其先后多次送給王海風房產、款物共折合人民幣330多萬元。

????更為惡劣的是,王海風還以借錢為名索取賄賂。據(jù)指控,2007年年底,王海風以在內蒙古投資礦產資金困難為由,找某礦業(yè)公司董事長借錢,該董事長在自己家里將事先準備好的現(xiàn)金人民幣200萬元給了王海風后,要求其打個借條,但遭到王海風的拒絕,至案發(fā)該款一直未還。(來源:安徽市場報) (本文來源:中安在線 作者:吳貽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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