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偽造居民身份證 本案中,被告人簡紹坤通過別人為網上逃犯劉成虎冒用假身份辦理了身份證,以洗白身份。此舉與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名之間是否存在關聯(lián)性,控辯雙方意見相左。 相關被告人及辯護人認為,身份證確是公安機關辦理的,被告人只是提供了不實信息,不屬于“偽造”。 公訴方則認為,相關被告人替他人牽線偽造身份證的行為是為直接偽造居民身份證創(chuàng)造條件、提供幫助, 而對于檢方針對其他罪名的控訴,除了劉成虎堅稱一次殺人案件與自己無關、自己是“冤枉”的外,多數(shù)被告人對這些指控供認不諱。 附帶提起民事賠償72萬元 “6·26”案件受害人梁益平的親屬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請求賠償總額為72萬余元,其中,除了損失賠償外,還包括30萬元的精神損失賠償及梁益平念高中的子女10萬元的受教育費用。 對此,各被告人均未表示異議,表示愿意作出賠償。有幾名被告人還當庭向被害人家屬表示了道歉。 部分被告表示悔意 本案中,不少被告人系負案在逃犯,另有刑滿釋放人員。9位被告人在庭審期間大多極力為自己申辯,在最后陳述階段,有部分被告人不同程度地表示了對自己行為的悔恨之意。 當簡紹坤首次出現(xiàn)在法庭上時,極力向旁聽席上家屬區(qū)的方向點頭示意。 當本報記者冒雨到達法院時獲悉,在該案開審前兩個小時,法院門口就聚滿了自發(fā)前來的群眾;而在法庭上,參加庭審旁聽的有相當一部分是普通群眾和被害人家屬。 (田文生 鄭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