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博士”局長走上非法斂財路 ????權力觀的錯位使閆海濤偏離了人生的正確軌道 ????費盡心機地腐敗,只能愜意一時,結局極可能是一生一世的追悔莫及。誰能保證這種“可能”不會成為現(xiàn)實呢?遼寧省鞍山市教育局原局長閆海濤,利用人事調整、基建工程先后收受26人賄賂共計189萬余元,近日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人們在震驚之余不禁要問,昔日的博士局長是怎么蛻變的?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給 ????基建工程成了吸款機 ????閆海濤,1963年生于一個農(nóng)民家庭,1982年考入錦州師范學院政治系,1991年考入東北師范大學政治學院讀碩士研究生,1997年獲法學博士學位。實事求是地講,閆海濤從一名農(nóng)村孩子成長為博士、教授、鞍山師范學院院長、鞍山市教育局局長,這當中不僅有他自己的勤奮努力、家人的支持,更有組織多年的培養(yǎng)和教育。面對組織的信任和群眾的期待,他本應積極為黨和人民工作,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然而他沒有經(jīng)受住權力和金錢的考驗,一步步滑向了罪惡的深淵。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閆海濤有了大徹大悟:“當時的錢主要用來處理報不了賬的支出和公務,覺得沒裝自己腰包就行。在這些糊涂認識的支配下,我不知不覺地突破了法律底線和政治底線?!?/p> ????利用職務便利,在劃撥工程款、承攬基建工程和取得學校食堂、宿舍經(jīng)營權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是閆海濤斂財?shù)氖侄沃弧;胤潘姆缸餁v程,其心態(tài)經(jīng)歷了三個不同時期。開始時,收受別人賄賂的目的是為了處理報不了賬的一些支出和公務。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受賄數(shù)額的增大,他的心態(tài)開始發(fā)生變化,貪念日盛,覺得自己留一點、用一點也沒關系,于是思想開始搖擺,當貪欲占上風時自己就留一部分,當黨紀國法占上風時就交公一部分,把希望寄托于僥幸。最后,隨著收受賄賂的數(shù)額越來越大,他內心中道德與法律的堤壩終于全部崩塌,貪欲占據(jù)了其全部身心,從此就無所顧忌。 ????2000年至2008年,閆海濤在任鞍山師范學院院長及鞍山市教育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劃撥工程款、承攬基建工程和取得學校食堂、宿舍經(jīng)營權等方面為7個建筑開發(fā)公司謀取利益,共收受這些單位所送人民幣103萬元、美元11萬元、港幣13萬元。鞍山市某建筑公司的李某,為承攬教育局的基建工程和請求閆海濤在支付工程款方面給予關照,從2003年至2008年,先后8次共向閆海濤行賄人民幣29萬元、港幣3萬元。 ????閆海濤任鞍山市教育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鞍山新一中基建工程和追繳工程欠款上為劉某謀取利益,分三次收受劉某送給的11萬元美元、10萬元港幣。 ????人事安排成了搖錢樹 ????閆海濤的第二個受賄渠道是利用職權在人事安排上大做文章。 ????面對下屬送的錢款,閆海濤有自己的“理論”:“送回去與周圍關系更難處理,那就是對部下的不信任,對部下的疏遠?!痹谶@種“理論”的指導下,2003年至2008年,閆海濤在任鞍山市教育局局長期間,把權力當成了以權謀私的工具,多次收受市教育局機關干部、重點高中校長、城區(qū)教育局負責人等19人以人事調整和請求關照等名義所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3萬元、美元3000元。 ????方某原是鞍山市某中學副校長,2003年7月調到鞍鋼某高中任校長。在以后的五年里,每年春節(jié)前,方某都以過年為由給閆海濤送錢,五年共送了9萬元。 ????張某為了謀取某熱點部門副主任職務,送給閆海濤20萬元,后被任命為該部門副主任。 ????為了自己的前途,給閆海濤送禮的不止方某和張某兩人。王某原是教育局下屬某事業(yè)單位的副主任,為了調回機關工作,分四次共送給閆海濤13萬元,結果他如愿以償,順利地調回機關,并任某處處長。 ????“小金庫”成了擋箭牌 ????閆海濤受賄時間之長、人數(shù)之多、數(shù)額之大實屬罕見。如何處理所收的賄賂款,閆海濤費盡心機。檢察機關在收繳其賄賂款時發(fā)現(xiàn),為掩人耳目,閆海濤將這些錢用膠布和塑料袋、塑料飯盒層層包裹,分別藏于其親屬一處閑置房屋的爐臺下、墻壁中和袋裝水泥里。 ????為了妥善處理這些巨款,閆海濤絞盡腦汁,千方百計想對策。尤其是在上級嚴禁收受款物之際,他就主動交公一部分,并采取欺上瞞下的方式,在教育局內部私設“小金庫”,把“小金庫”當成自己的擋箭牌,僅他放入“小金庫”的賄賂款就達140多萬元,用于單位花銷,另外為單位墊付10.1萬元,還讓時任辦公室主任管理“小金庫”,擺出沒揣自己腰包的假象。其實,當時他報不了賬的支出和公務都是由“小金庫”來處理的。 ????權錢交易始于權力觀錯位 ????閆海濤受賄案再次為黨員領導干部敲響了警鐘,他用自己政治生命寫成的反面教材,成為黨員干部特別領導干部明斷得失的鏡子。這面鏡子映照出的警示是多方面的。 ????“權力觀的錯位是閆海濤違紀違法的思想根源,泛濫的人情、監(jiān)督乏力是他走向違法犯罪的催化劑?!鞭k案檢察官分析說,閆海濤在擔任領導職務初期,還是能夠廉潔自律、嚴格要求自己的,但隨著工作業(yè)績日益顯著,他在榮譽、贊揚和掌聲中變得飄飄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攀比思想占據(jù)了他的頭腦,開始把名利看得很重。為了獲得更多更大的權力,他在樹立政績上大做文章,沒有把權力用在為人民服務上。權力觀的錯位,使他開始利用職權大肆進行權錢交易。而在他擔任鞍山師范學院院長和鞍山市教育局局長期間,他個人意見時常左右班子意見,使班子的內部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難以有效地發(fā)揮作用。 ????這位檢察官分析說:“閆海濤受賄案還反映出主要領導的腐化墮落是導致整個系統(tǒng)風氣不正的溫床。閆海濤作為教育局的‘一把手’,自身違法亂紀,大肆收受賄賂,對教育系統(tǒng)危害極大?!?/p> ????為此,辦案檢察官指出,領導干部一定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淡泊名利,做到不為名惑,不為利迷。無論在什么時候都要保持一份冷靜,切不可因礙于朋友情面,而留下“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終生遺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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