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民拿著兒子林覺云淹死河中戴的手銬(資料圖)。南海網(wǎng)記者 汪德芬攝 核心提示:近日,萬寧市村民林先民拿到了萬寧市公安局7萬元救濟金。此前,在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協(xié)調(diào)下,林先民就兒子戴手銬淹死河中一事與萬寧市公安局達(dá)成和解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由公安局一次性給付救濟金7萬元,省高院給付司法救助金3.5萬元,林先民夫婦收到這兩筆款項后,放棄對萬寧市公安局的一切追索權(quán),并保證不再向任何司法機關(guān)及 南海網(wǎng)12月7日消息 2003年11月19日凌晨,林先民24歲的兒子林覺云被萬寧警方以涉嫌偷盜摩托車未遂為由,帶回興隆公安分局審訊。3天后林覺云的尸體卻浮在太陽河中,被發(fā)現(xiàn)時右手上還戴著手銬。 24歲男子戴手銬淹死河中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查 2003年11月19日凌晨,林覺云被萬寧市公安局興隆分局的民警以涉嫌偷盜摩托車未遂為由,帶回公安分局審訊。不料,3天后林覺云的尸體卻浮在太陽河中,被發(fā)現(xiàn)時右手上還戴著手銬,尸體的頭部青黑,后腦血流不止,左眼眉處皮肉破裂,雙眼向外突出,鼻孔和張開的嘴都流過血水,上門牙掉了兩顆,腰部有繩子緊勒留下的痕跡,身體兩肋有幾處淤血,屁股中間及下端部位都有青紫血塊,肚子周圍有繩子緊勒留下來的深深圈痕。 此案驚動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為2004年的掛牌督查大案之一。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及萬寧市人民檢察院也組成專案組,全力調(diào)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