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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夫妻未婚產子 賣掉剛出生兒子換手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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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09-12-09 08:33:18 重慶時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新聞面對面》

    “我自己都養(yǎng)不活”

    民警:你為什么要把小孩送人?

    辛某:我沒有工作,自己都養(yǎng)不活。

    民警:那你為什么要收取錢物呢?

    辛某:……

    民警:你把收取來的錢拿去做什么了?

    辛某:我買了部手機。

    民警:為什么不給你女朋友買營養(yǎng)品呢?

    辛某:……

    這對父母“沒長醒” 生后4天就

去麻將館

    記者了解到,孩子的“未婚父母”辛某和張某一開始是準備要這個孩子的。但懷孕七八個月后,他倆像是突然“醒悟”了,想到兩人都沒工作,一算養(yǎng)孩子要花很多錢,自己根本養(yǎng)不活,于是又決定不要了。但此時懷孕周期太長不能引產了,只好生下來。

    當地居民都說這對父母“沒長醒”、“耍娃”、“不懂事”。張某住院無錢結賬,還是張某的父親心痛女兒,從外地趕回重慶幫他們結了醫(yī)院的賬。

    張某在醫(yī)院只住了4天就提前出院,這對未婚父母(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租住在2元一天的旅店,環(huán)境十分惡劣,兩人不僅不知道珍惜自己的兒子,甚至不知道珍惜自己的身體。民警在調查中了解到,張某在產后4天就跟著辛某出門“晃”,到附近麻將館看辛某打麻將。

    案發(fā)后,民警在麻將桌上找到正在“戰(zhàn)斗”的辛某。發(fā)現張某住在這么糟糕的地方,沒有任何營養(yǎng)品時,龍沙派出所所長李秀鴻憤怒了,當場把兩人教訓一頓,說得辛某啞口無言,張某痛苦流涕。兩人“賣”兒子的2500元錢,至民警找到他們時,他們已經花掉了近千元。

    萬州龍沙派出所張警官說,“他們根本沒有當父母的意識,自己都還是孩子,沒把生下的小孩當回事。真是不可思議!”直到現在,辛某也對兒子很“麻木”,稱不想把孩子要回來。(記者 周雪蓮 通訊員 吳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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