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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逢知己房產(chǎn)相贈 紅粉原是有夫之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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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3-24 07:03:14 青島早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有夫之婦江女士晚年偶遇知己老李,孤獨讓兩人走在一起,老李身患重病后,江女士以保姆的身份照顧起老李的生活起居,老李感念對方的悉心照顧,臨終前立下遺囑,將名下一套房產(chǎn)贈給江女士?!艾F(xiàn)在老李不在了,按照遺囑房子應該歸我,可是他的兒子們卻把我趕出來了,我該怎么辦???”昨日,家住四方區(qū)的江女士說,她不知道該不該接受這套房產(chǎn),可是如果沒了房子,她也不知該住哪里了。

????空巢老人邂逅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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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江女士介紹,她丈夫長年在外打工,而孩子們都已成家立業(yè),只剩下她一人孤零零地呆在家里,于是她干脆到一家餐廳打工,在餐廳遇到了年過60歲的老李。據(jù)悉,老李的老伴在5年前去世了,兩個兒子也都成家立業(yè),兒子們雖然很孝順,可是不能天天守在他跟前,老李感到很孤獨,他覺得自己身子骨還不錯,就來到這家餐廳打工。

????在這家餐廳里,勤快樸實的江女士引起了老李的注意,兩人沒事時就在一起聊聊天,時不時還一起去散散步,相仿的年齡,同樣的孤獨拉近了兩人的距離,他們慢慢“走到”一起。

????患絕癥后立下報恩遺囑

????江女士說,去年3月份,老李不幸患上了肝癌,兒子們商量雇請一個人來照料父親的生活起居,老李立刻想到了江女士,江女士得知他的想法后欣然答應了,并住到了老李家,照顧起老李的生活起居。而老李的病情逐漸加重,他內(nèi)心的愧疚感也越來越深,想到自己時日無多,不知如何報答江女士的悉心照料。思來想去,老李決定把自己唯一的財產(chǎn)——所住房屋贈送給江女士,于是立下一份報恩遺囑,自愿將他的一套住房和房內(nèi)的財產(chǎn)全部贈給她,任何人不能干涉。今年年初,老李在臨終前,他從枕頭底下翻出遺囑交給了江女士,不久就離開了人世。

????參加完老李的喪事,江女士回到自己家中,孩子和丈夫因為她與老李的事不能原諒她,把她趕出了家門。無奈,江女士又回到了老李贈給她的房屋。老李的孩子得知后,讓江女士搬走,她拿出了老李的遺囑,盡管兄弟倆查看后不得不承認,但就不同意江女士繼續(xù)住在房子里,認為她不過是父親的保姆,充其量陪了老人一年多,沒有理由要這處房子。

????有夫之婦能否受贈引爭議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山東島城律師事務所的魏位律師,她認為李某喪偶后,兩人相識后保持朋友關系,互相照顧,江女士并不能被認定為情婦,在李某患病期間,江女士悉心照顧,李某為了感恩將該房屋贈給江女士,符合法律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繼承法》的規(guī)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chǎn)”,李某為了報恩,將自己的房產(chǎn)處分給江某,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故江女士有權(quán)取得該房屋的產(chǎn)權(quán),李某的兒子不得加以阻止。

????然而針對此案,有律師提出了不同看法,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江女士與其丈夫并未離婚,雖然是以保姆的身份照料李某,但后來的發(fā)展超出了保姆的義務范圍,其行為損害了社會公共秩序及社會公德,違反了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故江女士的此種請求訴諸法律可能得不到支持。你認為江女士有權(quán)取得該房產(chǎn)嗎,可以說說你的看法。(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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