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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涉黑賣淫集團斂財上億受審 女老大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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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8-11 14:45:49 中國新聞網(wǎng)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中新網(wǎng)重慶8月11日電 (銀雪)11日,重慶第五中級法院對重慶王紫綺等30人涉黑案一審宣判,女黑老大王紫綺和該組織具體管理人陶銘古一審被判死刑。

????今年3月2日,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王紫綺等30人涉黑案進行一審審理,檢方指控該涉黑團伙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行賄罪,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強奸罪等

多項罪名。由于涉及個人隱私等原因,法院對此案將進行不公開審理。

????據(jù)檢察院指控,1994年以來,被告人王紫綺與其妹王婉寧(另案處理)以開設美容院、茶樓、賓館為掩護,糾集陶銘古等人,先后在重慶市多個地方開設了包括亮點賓館在內(nèi)的9個賣淫場所,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綺、王婉寧為組織、領導者,以陶銘古等人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同時,該組織還先后注冊成立多家公司,以掩飾犯罪所得。在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期間,該組織非法聚斂錢財共計人民幣1億余元。

????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該組織及其成員手段殘忍,先后以招工為名在勞務市場誘騙數(shù)百名婦女至賣淫場所,采取引誘、威逼、毆打、非法拘禁等多種手段進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經(jīng)濟控制,強迫被騙婦女賣淫,共造成19人輕重傷的嚴重后果。

????為使該組織及成員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受查處,王紫綺還通過賄賂手段拉攏腐蝕多名國家工作人員,為該黑社會性質(zhì)的組織提供非法保護,致使該組織開設的多個場所的賣淫活動得以長期存在。在此前公開審理文強案中,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被控為亮點賣淫場所提供非法保護,縱容王紫綺進行組織賣淫、強迫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為此陳濤先后八次收受王紫綺所送的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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