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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車禍大客嚴重超載 乘客難獲全額保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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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9-05 06:25:33 青島早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每個座位保險金:最高38萬元 業(yè)內人士分析稱如果車輛超載死者家屬將難獲足額保險金

    記者昨日了解到,事故車輛已在陽光財險青島分公司投保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即乘客在乘坐客車的過程中,因車主的責任,導致客車發(fā)生翻車等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財產(chǎn)損失,由保險公司承擔的保險。因為以每個座位為投保單位,又稱“座位險”。該險種由車主繳納保費。據(jù)了解,事

故車對每個鋪位的保險最高金額為38萬元。

    車輛超載保險泡湯?

    在3日發(fā)生的這起交通事故中,每個死者能否拿到38萬元“座位險”?“如果車輛沒有超載,每個死者獲得38萬元座位險的問題不大,但如果車輛超載,問題就復雜了。”青島交運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王學明分析,因為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是按照車上的座位或鋪位數(shù)量投保的,長途車營運過程中,超員部分則不在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承保范圍之內。

    理賠賠付金交給車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座位險”是車主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時將賠付金給車主,而不是直接給傷亡乘客,車主拿到座位險賠付金后通過交通事故賠償金形式支付死者家屬。如果車輛超員,保險公司在賠付“座位險”將不按照實際死亡的人數(shù)賠付金額,而是等政府相關部門調查確定車輛超載比例后,按照超員比例理賠。以本次事故為例,車輛核定37人,假如14名死者和37名傷者都在客車上,說明客車超載14人,整車超員37%,這意味著保險公司按照“座位險”向車主理賠時,只能按照14名死者數(shù)量的63%比例賠付,所以平均到每個死者身上,將不會拿到38萬元。

    人身意外險賠給個人

    據(jù)悉,對于乘客在車站買票時花1元隨票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公司將直接理賠到傷亡者個人,如果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險,死者可以直接獲得48000元賠付金。這起事故再一次說明,旅客出行,一定要到正規(guī)車站上車,同時最好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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