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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青島三年保障房新規(guī)劃

來源:-- 2010-11-19 07:10:53 字號:TT

??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

????根據《青島市住房保障發(fā)展規(guī)劃(2008-2010年)》的安排,三年計劃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2.4萬套。截至目前,累計開工保障性住房項目67?個、房源24333套,超額完成開工指標。其中:廉租住房項目44個、房源9333套;經濟適用住房項目29個(其中6個項目同時配建廉租住房)、房源1.5萬套。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今年我市提出了“三個8000套”的工作目標,即年內新開工建設、配租配售、竣工保障性住房各8000套。

????開工建設8000套項目情況,經過各區(qū)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市8000套保障性住房落實在13個項目中,已經于6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比去年提前了三個月。配租配售8000套項目情況。除了3000套公共租賃住房公開配租外,還有8000余套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正在進行配租配售,目前公開配租配售工作已經全面啟動??⒐?000套項目情況。今年我市計劃竣工保障性住房項目19個、房源8431套。其中:廉租住房項目13個(3個項目同時配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3431套;經濟適用住房項目9個、房源5000套。

????健全推進住房保障工作的實施機制,2007年市政府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意見》和《青島市住房保障發(fā)展規(guī)劃(2008-2010年)》等文件,決心利用三年左右時間,通過保障性住房以及“兩改”、筒子樓改造等措施,基本解決3.5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

????為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我市明確規(guī)定,凡是規(guī)劃為住宅的房地產項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設用地?規(guī)劃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舊城區(qū)、城中村改造項目,扣除拆遷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實施配建;一般搬遷企業(yè)用地規(guī)劃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實施配建。不適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應比例土地收益用于集中建設項目用地的征收補償。實踐證明,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的實施,一方面有利于優(yōu)化區(qū)域布局,使被保障家庭與其他居民共享高品質的小區(qū)配套和物業(yè)服務;另一方面,大規(guī)模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建設和舊城區(qū)、城中村改造,對穩(wěn)定我市房地產市場價格起到了積極作用。

????持續(x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投入。2007年以來,市政府每年投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不少于5億元。截至目前,市區(qū)兩級政府已投入住房保障資金約24億元。同時,堅持土地出讓收益回饋民生,規(guī)定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低于15%。2007年以來,市、區(qū)兩級財政通過直接投入或讓渡土地收益方式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資金已經超過100億元。(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實習生 趙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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