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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存1700余萬輛黃標車 國補政策尚不完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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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12-23 14:52:22 人民網(wǎng)-人民日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目前全國約1/5的城市大氣污染嚴重,113個重點城市中1/3以上空氣質(zhì)量達不到國家二級標準,機動車尾氣排放成為部分大中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金 艷繪

  我國去年底成為世界汽車產(chǎn)銷第一大國,目前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99億輛。機動車數(shù)量的快速增長,不僅造成交通擁堵,其尾氣排放也成為大中城市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淘汰高污染的黃標車(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

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等污染嚴重的老舊車,成為城市大氣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

  淘汰黃標車進展緩慢

  目前,機動車污染已成為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大氣污染的第一大污染源,也逐漸成為二、三線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以北京為例,機動車排放的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苯丙芘、固體顆粒物等污染物,占到了總量的50%左右。

  “十二五”期間,我國將把控制氮氧化物排放作為約束性目標。據(jù)統(tǒng)計,黃標車排放的氮氧化物占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74.5%,因此,淘汰黃標車是實現(xiàn)“十二五”氮氧化物減排目標的重要手段。

  一輛黃標車的單車排放量分別是國Ⅰ、國Ⅱ、國Ⅲ和國Ⅳ車的5倍、7倍、14倍和20多倍。淘汰“污染權(quán)重”極大的黃標車,勢在必行。

  然而,近年來,我國淘汰黃標車等高污染機動車的進展比較緩慢。前不久發(fā)布的《中國機動車污染防治年報2010》顯示,截至2009年底,全國有1700多萬輛黃標車。黃標車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等四種主要污染物,分別占機動車排放量的66.1%、71%、74.5%和96.4%。據(jù)統(tǒng)計,2009年北京市淘汰了10.6萬輛黃標車,而其他地方加起來僅僅淘汰了包括黃標車和部分綠標車在內(nèi)的10.6萬輛高排放車。

  我國現(xiàn)有機動車的報廢標準按使用年限劃分,大部分黃標車沒有納入報廢之列,地方政府在淘汰黃標車工作中沒有強制性執(zhí)法依據(jù),只能采取區(qū)域限行、經(jīng)濟補貼、宣傳動員等手段,疏堵結(jié)合。專家表示,淘汰黃標車的進展緩慢,不僅影響我國城市大氣污染治理成效,同時也影響汽車工業(yè)和石化工業(yè)的發(fā)展。

  “國補”政策有待完善

  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主要依據(jù)國家的“以舊換新”政策,即利用國家提供的淘汰舊車補貼及購買新車優(yōu)惠措施,用舊車置換新車,因此也被人們稱為“國補”方式。

  此外,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還推出了“地補”方式,即由當?shù)刎斦С觯瑸樘蕴S標車的車主提供鼓勵性補貼。

  無論“國補”還是“地補”方式,補貼額度都是車主關(guān)注的焦點。以“國補”為例,2009年的最高補貼額為6000元,車主淘汰黃標車的積極性并不高。2009年,深圳市僅有3人領取了淘汰黃標車的補貼。今年國家將最高補貼額提高到1.8萬元后,情況才有所改觀。

  在車主可以自愿選擇“地補”或“國補”的城市,即使增加了補貼額度,以“國補”方式淘汰的黃標車,仍然遠低于以“地補”方式淘汰的黃標車。北京市去年“地補”淘汰了10.6萬輛,“國補”僅淘汰2600輛,今年全市共淘汰約5萬輛黃標車,其中,以 “國補”方式僅淘汰約1萬輛,而以補貼標準稍低的“地補”方式卻淘汰了約4萬輛。

  車主為什么更愿意選擇“地補”方式?不少車主反映,用“國補”方式淘汰黃標車,不僅限制條件多,而且辦理手續(xù)也繁瑣;而采用“地補”方式,可到各區(qū)縣的聯(lián)合辦公窗口快速辦理,還可以讓二手車經(jīng)銷商或拆解廠上門服務,非常方便。

  “如何確定補貼額度,這是一個難點,因為這是用全體納稅人的錢來補貼部分車主。補貼是鼓勵性而不是補償性的,補多了對納稅人不公平,補少了車主又不干,因此要通盤考慮,找到一個平衡點?!北本┦协h(huán)保局副局長杜少中說,僅有合理的補貼標準還不夠,如果限制性條件過多、配套服務跟不上,也難以獲得車主的青睞。

  據(jù)了解,北京實施的“地補”方式將在今年12月31日終止。去年和今年,北京市共淘汰近15萬輛黃標車,還剩近3萬輛黃標車,取消“地補”,這些車怎么淘汰?

  “目前北京淘汰黃標車任務已經(jīng)完成86%,任務基本告一段落,因此明年將停止補貼。”杜少中說,“據(jù)我們了解,剩下的不愿淘汰的黃標車,通過補貼的方式已經(jīng)很難淘汰。這些黃標車不能強行淘汰,只能將它們限制在六環(huán)以外行駛。”

  強制淘汰呼喚政策依據(jù)

  為什么不能強制淘汰呢?

  “目前,我國仍然沒有強制淘汰黃標車的政策依據(jù),目前各地只能做到限行而不能禁行,鼓勵淘汰而不能強行淘汰,這給相關(guān)工作帶來了操作難度。”一位專家表示,過去,國家曾制定機動車強制淘汰標準,即到了10年使用期限后強制淘汰,后來這一期限延長至15年,現(xiàn)在只要通過年檢就可以繼續(xù)開,實際上等于高污染車已經(jīng)沒有報廢年限。

  例如,上海市只能限制黃標車在內(nèi)城區(qū)以外行駛,北京市只能限制黃標車在六環(huán)路以外行駛。這種“封堵”的手段再硬,也不可能做到100%淘汰黃標車。

  此外,各地銷售新車的排放標準也不統(tǒng)一。2007年,我國實施機動車國Ⅲ排放標準,但這一標準在全國范圍內(nèi)并未強制實施。比如,按照國家排放標準規(guī)定,除少數(shù)微型面包車外,2000年7月1日后不允許銷售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輕型汽油車,但在以舊換新政策實施期間,各地均出現(xiàn)了在2002年甚至2003年出售的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輕型汽油車,這種情況不僅加大了基層以舊換新工作的困難,而且容易引起社會矛盾。

  此外,目前,北京、上海已經(jīng)實施國Ⅳ排放標準,而相鄰地區(qū)仍在實施國Ⅱ、國Ⅲ排放標準。全國各地車用燃油標準也不一樣,所以不僅汽車企業(yè)組織生產(chǎn)困難重重,也難以徹底解決黃標車的異地流動問題。

  事實上,黃標車等高污染車的異地污染問題也相當嚴重。以北京為例,去年和今年共淘汰了15萬余輛黃標車,每天減少污染物315噸,相當于近300萬輛國Ⅳ標準的汽車排污總量,取得了很大成效;然而,據(jù)北京市交管部門近年統(tǒng)計,每天進入或經(jīng)過北京的外地機動車超過20萬輛(次),其中就有大量的高污染車,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北京淘汰黃標車的效果。

  對此,專家建議,國家應推出強制淘汰黃標車的政策,為相關(guān)工作提供法律依據(jù);同時逐步統(tǒng)一各地汽車排放標準,從根本上杜絕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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