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衡
康日新
中紀委:許宗衡康日新等案已移送司法機關
中央紀委副書記干以勝在此間舉行的紀檢監(jiān)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新聞通氣會上說,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查處的康日新、黃瑤、宋勇、李堂堂、許宗衡、宇仁錄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正在立案檢查的還有張家盟、宋晨光、劉卓志等違紀違法案件。
據(jù)干以勝介紹,各地區(qū)各部門也查處了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如,河北省紀委嚴肅查處了石家莊團市委原副書記王亞麗造假騙官案,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人,移送司法機關9人。在嚴肅查處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同時,還查處了一些基層黨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如,山西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嚴肅查處了蒲縣煤炭局原局長郝鵬俊案件,郝鵬俊公然違反黨紀國法,貪污、挪用公款,利用職權直接從事非法經(jīng)營活動,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新聞背景
許宗衡案
許宗衡
1955年7月生,湖南湘潭人。2005年6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2009年6月,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2010年8月,中共中央紀委對深圳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許宗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由于案情嚴重,近日宣判許宗衡將被判處死刑。
許宗衡的主要罪狀包括巨額貪污、買官、生活腐化,而其中最嚴重的指控是買官。許宗衡另一罪狀是大型工程貪污。許宗衡幾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歷年貪污的金額高達20多億元。
康日新案
康日新
被業(yè)內稱為“核掌門”的中國核工業(yè)集團公司原總經(jīng)理康日新,2010年11月19日因受賄罪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康日新從2004年到2009年間,他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60萬余元,為他人謀取私利。康日新被抓之初,曾有外界傳言稱他是因為挪用公款炒股賠本,以及干涉核電招標結果落馬,也有該集團內部人員爆料稱康日新是在一些核工業(yè)重點工程項目中出現(xiàn)了灰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