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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中基與阿Sa離婚竟要由家事法庭處理,不知兩人今后會否再見亦是朋友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阿Sa(蔡卓妍)與鄭中基的離婚案,今天(1月25日)竟要由家事法庭作內(nèi)庭聆訊判決,但他們均以身在外地為由不會出現(xiàn)法庭,避免兩人要戲劇性地法庭相見當庭對質(zhì),因此全部都交由律師處理,希望將彼此的受傷害程度減到最低。預計從今天(25日)開始,阿Sa可以正式做回“蔡小姐”,不用分居“鄭太”之名了。 去年3月,被揭已在06年于洛杉磯結(jié)婚的鄭中基與阿Sa,卻在當時一起公開露面的記者會上公布兩人離婚的消息,致使事件成為去年最哄動的娛樂新聞之一。事隔一年,基本上兩人分居一年后,在雙方同意下可以協(xié)議簽字離婚。但是,現(xiàn)在竟然要在家事法庭內(nèi)由法官判決,令人揣測是因為有一方不允離婚及彼此還有一些財產(chǎn)需要如何分配。往往家事法庭是公開可以讓市民旁聽,但今天(25日)他們的離婚案卻為內(nèi)庭聆訊,大有可能因兩人均為受注目的公眾人物所致。 男方去年10月底入紙排期 有指兩人婚姻破裂是由阿Sa主動提出離婚,但鄭中基其實一直對阿Sa并沒有死心,只希望是冷靜期。但是,突然爆出“結(jié)婚”事件,令到兩人必須面對離婚的選擇。鄭中基本來一直都盼望破鏡能重圓,但是阿Sa選擇了癡心一片的陳偉霆為伴侶,還火速高調(diào)承認戀情,此舉終令鄭中基死心。阿Sa不會回頭,因此于去年10月底向家事法庭入紙,排期辦離婚手續(xù)。 一切順利可做回蔡小姐 早前阿Sa接受訪問時已曾透露雙方已協(xié)議離婚,并不涉及任何贍養(yǎng)費問題,余下是律師去處理的法律程序。至于鄭中基則曾表示技術(shù)問題就技術(shù)性處理,因此相信這次兩人都說自己身在外地,不出庭是避免兩人要對簿公堂的尷尬,也可能只涉及一些小問題而已。預計一切順利,阿Sa從今天開始就名正言順恢復“蔡小姐”身分了。但要由法庭處理,始終需要交到法庭判決,就難如當天他們一起公開出席記者會所說:“做不成夫妻,但仍然是永遠的好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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