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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內人士告訴你不知道的手機維修潛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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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1-03-01 09:28:22 揚子晚報      新聞報料

  “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是一些商家包修擋箭牌”

  如今幾乎人人都有手機,然而與手機數(shù)量不斷增加一樣,手機投訴也呈上升之勢。本報開通“315”消費投訴欄目后,一周時間內關于手機類的投訴已經接近20起,而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去年關于手機類的投訴咨詢就超過數(shù)百起,成為產品投訴類的主角。昨天,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部的專業(yè)人士,借助本報315專題欄目,將他們認為最典型的手機行業(yè)的“潛規(guī)則”告訴您,希望對您今后選購和維修手機有些益處。

  “被維修”結果越修越壞

  案例:消費者劉先生的滑蓋手機無法撥打電話了,他送到該市的一家維修點,花40元換了排線??伞靶藓谩钡氖謾C用了不到10天,又出現(xiàn)同樣故障,他再次送修,被告知,新更換的排線沒問題,是手機顯示屏壞了,要再花150元換屏。

  分析:有些不良商家看準消費者不懂手機內部構造,故意把沒有故障的手機說成有故障,或把小故障弄成大故障。也有少數(shù)手機修理商,為待修手機換用二手手機的廢舊零部件。

  應對:消費者送修手機,最好到品牌指定的正規(guī)售后維修點;如修理手機所需時間不太長,最好留在現(xiàn)場看著維修全過程,以防零部件被偷換。

  法規(guī):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在“三包”期內,維修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換新機。“被翻新”原來是二手機“整容”

  案例:消費者周女士在一家電子商城,花400元買了部山寨版手機,使用中發(fā)現(xiàn),手機以前就被別人用過。無獨有偶,王先生也反映,他在一個手機賣場,花1199元買了一部手機,可是剛用兩個小時就發(fā)現(xiàn),手機里存有別人的照片、資料。而另外一位李先生則更倒霉,上個月花近1400元買的手機,用了不到3天,手機鍵盤漆就全部脫落了。

  分析:有些黑心商販為了牟取暴利,將回收的舊手機用一些化學液體清理干凈,再換上新殼,配上電池、充電器等附件,充當新手機銷售。

  應對:廣大市民買手機要去正規(guī)家電超市或專賣店,購機時可在待機狀態(tài)下輸入*#06#,如果所顯示手機序列號,與主機機身序列號不一致,最好別買;充電器、耳機、電池、SIM卡的觸點如有劃痕,也可能是翻新機。此外,請查看手機中的游戲、短信、電話本、通話記錄、自編鈴聲等項目有無使用記錄。

  “被消費”其實是預裝“病毒”鬧的

  案例:市民容先生,今年1月買了部智能手機,因為對手機不太熟悉,而智能手機一般都得裝不少軟件,因此他就委托銷售商幫他裝了很多軟件,如天氣預報定制、股市行情、笑話精選、MP3鈴聲下載等??墒?,一個多月后,通訊商提供給他的一份賬單,卻讓他嚇一大跳,因為他發(fā)現(xiàn)自己的月話費比原來增加近2倍。

  分析:有的軟件,特別是一些無需二次確認的短信點播業(yè)務,沒有任何提示,機主就被稀里糊涂扣了話費。還有些山寨手機,在出廠時手機生產商就預先綁定了收費信息,設置在一些用戶常用或容易觸摸的功能鍵上。

  應對:手機用戶應定期檢查自己的數(shù)據(jù)業(yè)務收費情況,發(fā)現(xiàn)有問題可及時取消。對于一些對上網(wǎng)沒有需求的消費者,不妨直接關閉上網(wǎng)功能。而對于被廠商設置了收費類功能鍵的山寨手機,用戶一般可以進入手機自定義按鍵功能設置中,把那些按鍵的上網(wǎng)、信息定制等功能取消。

  “被推托”是要拖過三包期

  案例:石女士在該市的一家門店,花800余元購買了一部手機,用了不到10天后,首次給手機充電,充電器接口處突然爆裂。此后,商家、售后維修點以及廠家一直互相推托過了三包期。經消協(xié)協(xié)調,商家才為石女士提供返廠修理。

  分析:消費者要注意,有的經銷商甚至以廠家不在本地為借口,一直拖到過了保修期,再讓消費者多花錢?!笆謾C三包”政策規(guī)定,因手機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xié)議提供零配件,致使維修者延誤維修時間,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還未修好的,憑發(fā)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應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guī)格的手機主機。

  應對: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手機自送修之日起超過30日還未修好的,憑發(fā)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也應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guī)格的手機主機。消費者也可以找廠家售后部,進行“三包”,也可以就近找賣手機的商家,讓商家負責“三包”。

  “被人為”成免責擋箭牌

  案例:市民馮女士說起自己智能手機的維修經歷,仍憤憤不平。當時,其手機觸摸屏幕按鍵沒有反應,仍在三包期內,她找到售后維修點希望維修,但工作人員檢查后表示,稱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手機故障,不在包修范圍之內,如果要修理,需另外付。

  分析:手機壞了,“人為原因造成毀壞”是一些經營者的擋箭牌,以此逃避包修責任。如果消費者堅持認為手機本身質量有問題,則需自己出錢找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鑒定。手機鑒定費不便宜,一般說來,鑒定是水貨還是行貨,收費50元;對手機性能進行鑒定,收費則上百元;手機顯示屏故障,還不好鑒定。有時,新買一部手機也不過幾百元,有些消費者雖然想到去做質量鑒定,但在高昂的鑒定費面前,只好打退堂鼓。

  應對:可以去消協(xié)進行投訴,在消協(xié)的見證下,讓商家先舉證自己的手機沒問題,如果商家再狡辯,就可以再去鑒定,一般情況下,心虛的商家在此時會“知錯就改”的。

  實習生 黃佩詩 通訊員 肖寶

  本報記者 陳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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