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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網(wǎng)4月5日消息,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灣一名年約30歲、頗有姿色的大陸籍女子,因已有兩次來臺結婚的紀錄,被臺“移民署”懷疑假結婚,面談官在與申請的70歲陳姓老翁訪談時,才發(fā)現(xiàn)這名少婦竟先后與老翁父子共三人結婚,因少婦未涉不法,即使案例非比尋常,還是獲準入臺與老翁結婚。 報道稱,這件結婚申請案發(fā)生在2010年,新北市的陳家長子3年前到四川經(jīng)商,認識小他幾歲的大陸女子,兩人婚后回臺, 少婦婚后8個月后生下一名男嬰,單次子推算受孕時間,懷疑不是親生子,也可能是大哥死后才受孕便偷偷驗DNA。檢驗結果發(fā)現(xiàn)自己不是男嬰的生父,氣得質問妻子和誰有染? 少婦不肯說,不過老翁(少婦的兩位老公的爸爸)卻主動表示是“孫子的爸爸”,少婦此時也坦承的確和公公亂倫,而老翁去驗DNA,果然證實是“孫子變兒子”。次子氣得離婚,少婦只好再回四川,而老翁竟也決定和結婚30多年的老妻離婚,現(xiàn)在終于將“兒媳變妻子”,目前老人和新妻子(兒媳)還有小兒子(孫子)三人一起生活。(劉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