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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fā):懲治預(yù)防瀆職犯罪展來(lái)青 青島兩案例入選

來(lái)源: 2011-04-07 11:18:18

    民警暴力逼取證據(jù)致人死亡案

    青島市市北區(qū)遼源路派出所民警王健、劉明忠和王軍在審問涉嫌賣淫的李某和王某期間,對(duì)李某使用暴力,輪番用警棍抽打,致使李某皮下大量淤血,心力衰竭休克死亡。

    2003年7月,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王健有期徒刑十年,劉明忠有期徒刑十年,王軍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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