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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記者遇險撥110警方拒出警 警方被令道歉

來源:新華網(wǎng) 2011-05-21 15:03:23

  5月20日,河北省公安廳就新華社記者在香河撥打110電話、警方拒絕出警一事發(fā)出通報,嚴厲批評香河縣公安局的做法,要求全省公安機關引以為戒,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110接處警工作,自覺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與關切。

  18日,新華社播發(fā)《新華社記者河北香河采訪遭圍堵,撥打110警方拒幫助》一稿后,河北省公安廳高度重視,在第一時間派出督察人員前往香河進行調(diào)查。經(jīng)查,記者反映的情況屬實,香

河縣公安局110接處警人員的行為違反了公安部頒布的《110接處警工作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存在未填寫電子文檔、未將警情存入110接警系統(tǒng)、交接班混亂等問題。經(jīng)廊坊市公安局研究,責成香河縣公安局向報警人道歉并向上級公安機關作出深刻檢查,香河縣公安局當班領導寫出深刻檢查,當班民警停職檢查。

  河北省公安廳通報指出,此事件的發(fā)生,充分暴露出香河縣公安局110接處警工作不規(guī)范、接處警人員業(yè)務素質(zhì)不高、值班局領導督導不力等問題,反映出對人民群眾報警求助的淡漠。省公安廳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將此事件作為典型案例進行討論和反思,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要進一步加強對110接處警工作的領導,對各級公安機關的110接處警人員普遍開展一次政治業(yè)務培訓,著力提高接處警人員的綜合素質(zhì),確保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出,有難必幫,并加強接處警的信息反饋和對當事人的回訪,以實際行動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宿馨元) (來源:長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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