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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處違規(guī)廣告被強制拆除 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來源:青島晚報 2011-05-31 11:20:33

記者從市城管執(zhí)法部門了解到,本市64處戶外廣告被公示要求在29日前自行拆除。目前大限已過,這些廣告大部分都還沒有拆除。市城管執(zhí)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他們將組織人員強拆,費用將由責任單位及個人承擔。

昨日下午,記者按照公示內容來到香港中路、寧夏路、延安路等路段探訪,發(fā)現(xiàn)公示的戶外廣告中大依然“健在“。香港中路65號、福州南路77號等地的樓頂廣告都仍保持原樣。記者聯(lián)系了部分廣告所屬單位,有人表示

還不知道公示要拆除廣告牌的事,有的人表示拆除廣告需要專業(yè)的設備,目前這些設備很緊張,自己租不到。

市城管執(zhí)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公示的這64處戶外廣告設置 ,明顯不符合本市戶外廣告總體規(guī)劃的,對于沒有按期自拆的,自今天開始,執(zhí)法局將組織拆除行動,拆除費用由責任單位或個人承擔。市城管執(zhí)法局負責人表示,今年將重點拆除沿海一線、風貌保護區(qū)、車站、碼頭、旅游景點等重點區(qū)域以及主要道路兩側可視范圍內的違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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