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網首頁 > 新聞中心 > 小頭條 > 正文

國辦要求嚴打脅迫兒童乞討 堅持救助教育并重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1-08-18 14:20:52 字號:TT

  中新網8月18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fā)關于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要嚴厲打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堅持救助保護和教育矯治并重,助其順利回歸家庭。

  意見指出,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關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系到社會和諧安定,關系到以人為本執(zhí)政理念的落實。及時有效救助保護流浪未成年人,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是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是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體現。

  意見要求加快推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體系建設,確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時救助保護、教育矯治、回歸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減少未成年人流浪現象,堅決杜絕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違法犯罪行為。

  堅持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優(yōu)先。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健康成長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對家庭監(jiān)護的指導和監(jiān)督,及時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嚴厲打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fā)展權、參與權、受保護權。

  堅持救助保護和教育矯治并重。積極主動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障其生活、維護其權益;同時加強流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強化心理疏導和行為矯治,幫助其順利回歸家庭。

  堅持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司法等手段,落實義務教育、社會保障和扶貧開發(fā)等政策,強化家庭、學校、社會共同責任,不斷凈化社會環(huán)境,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落實政府責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強各方協(xié)作,充分發(fā)揮基層組織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的積極性,形成救助保護工作的合力。

分享到:
-

-

相關閱讀青島新聞

我要評論 提取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島新聞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