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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探訪青島不少樓盤了解到,不少樓盤“歧視”公積金貸款和組合貸款,導致市民多還大量利息,而開發(fā)商這么做一則為了盡快回籠資金,二則為討好合作銀行,以實現雙方共贏。 近日記者接到市民張先生爆料,他打算購買膠南保利海上羅蘭一套總價在90萬元房子,按照青島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的規(guī)定,膠南最多可以貸20萬元,這就意味著張先生只能一部分用公積金貸款,再用一部分商業(yè)貸款,也就是組合貸款。但開發(fā)商卻拒絕 張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本來可以從公積金中心貸款20萬元,但現在只能從銀行貸款,20萬元一年的利息就要多還5000元,20年就是10萬元,相當于貸款額的一半。而對于市內七區(qū)來說,首套新房最高可以獲得4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如果無法辦理組合貸款的話,每年要多還1萬元的利息,20年就是20萬元。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客服人員告訴記者,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利率為4.9%,市內七區(qū)首套新房最多可以貸款40萬元,其他五市最多可以貸款20萬元,組合貸款必須是開發(fā)商與銀行、公積金中心三方達成合作。如果開發(fā)商不愿與公積金中心簽協議,市民就無法用公積金貸款,而目前尚沒有強制處罰措施。 一家國有銀行的個貸經理向記者透露,一方面組合貸款審批確實比較慢,普通商業(yè)貸款3-5個工作日就可審批下來,但組合貸款要40-50天才可批下來。另一方面,每個樓盤都有特定的銀行承辦貸款業(yè)務,假若銀行方面希望獲得更多的利息而拒絕公積金貸款時,開發(fā)商可能也配合一下促成貸款業(yè)務,以此變成一個雙贏的選擇。(記者 宋曉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