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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建鋒 事件回顧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河南農(nóng)民時建鋒: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時建鋒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購買偽造的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并購買兩副假軍用車牌照,懸掛到自己購買的兩輛自卸貨車上,雇傭他人駕駛車輛,通行鄭石高速公路運送沙石,累計騙免通行費368萬多元。 2010年12月21日,河 2011年1月11日,媒體報道后,此事引發(fā)社會各界關注,不少網(wǎng)友對是否應以無期徒刑來懲罰逃費者以及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提出疑問。隨后,時建鋒在判決后翻供,稱其弟弟時軍鋒與自稱武警官兵的張新田、李金良簽訂一份合同,時軍鋒向?qū)Ψ街Ц?20萬元,對方保證其懸掛軍車牌照被查扣時,派車派人及時排除。 2011年1月14日時建鋒的弟弟時軍鋒投案自首,16日平頂山中院對天價逃費案啟動再審,該案主審法官被撤職,17日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對此案撤回起訴,交由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2011年7月初該案由平頂山市魯山縣公安局偵結(jié),移交至魯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1年9月,案件被魯山檢察院起訴至魯山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