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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陽某的母親在護理昏迷不醒的兒子. 中新網(wǎng)桂林12月20日電 (記者 唐夢憲)廣西臨桂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原副局長李富得醉酒駕公車交通肇事將陽某父子2人撞傷,其中父親被撞成植物人,臨桂縣財政“借款”133萬多元給縣住建局,幫該副局長交通肇事“埋單”。12月19日,臨桂縣財政局相關(guān)部門負責(zé)人稱,借款至今尚未歸還縣財政。 據(jù)了解,2010年10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臨桂 今年1月30日,李富得為了取得傷者家屬刑事諒解,與傷者家屬達成民事賠償協(xié)議,雙方約定李富得一次性賠償146萬元,傷者家屬永不追究。3月15日,臨桂縣法院判決,李富得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處罰。 據(jù)知情人介紹,臨桂縣住建局打報告給縣政府,建議縣財政撥付133萬元給縣住建局幫李富得墊付賠償款,再由住建局負責(zé)追償。報告得到了時任臨桂縣長彭代元(現(xiàn)任臨桂縣委書記)的簽字同意,彭代元在報告上簽字“因情況特殊,先行分期撥付,春節(jié)后上會通報一下”??h財政撥付133萬元給縣住建局,用于李富得民事賠償,縣住建局扣除先前幫李富得墊付的部分款,于6月30日,代李富得支付了剩余的93萬多元的賠償款。同時,李富得將兩套房子抵押給縣住建局,約定拍賣后的錢歸還財政。 此間法律界人士指出,縣財政撥款替醉駕肇事副局長“埋單”十分不妥,因為縣財政的錢是納稅人的錢。 12月19日,記者在臨桂縣釆訪了政府相關(guān)部門。臨桂縣財政局辦公室唐主任核實后告訴記者,李富得的借款至今一分錢未還給縣財政局,按縣政府要求,住建局是有責(zé)任追款的。 當(dāng)天下午,記者來到臨桂縣住建局采訪,辦公室一位中年女士說,局長和書記都去開會了。記者撥通了縣住建局李局長的電話,李局長稱,要與縣宣傳部門聯(lián)系后才能采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