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法院昨審理聶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32名涉黑案“骨干”集體過堂 聶磊本人涉嫌十項罪名
核心提示
昨天上午8時,膠州法院四周被“重兵”把守,法院四周全都拉上了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靠前,十余輛警車和150名警力參與執(zhí)勤,維持法院及周邊正常秩序,膠州法院兩側主要道路上,也實行全天候交通管
制,禁止任何車輛通行。在法院內,備受公眾關注的“聶磊涉黑案”正式開審,以聶磊為首的32名涉黑案“骨干”集體過堂,其中檢察機關共對聶磊提出了包括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窩藏罪總共十項罪名。
現場 32名被告人昨集體過堂
近日,備受公眾關注的“聶磊涉黑案”共144名被告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等十余項罪名,將在青島法院被陸續(xù)開庭審理。其中,以聶磊為首的32名被告人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于昨天在膠州法院大法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以來,被告人聶磊、姜元、任昊等人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欺壓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并以成立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開辦游戲場所等方式,聚斂了大量財富。公訴機關認為,聶磊等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昨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記者和被告人家屬、被害人家屬以及其他群眾160余人旁聽了庭審過程。截至下午6點,法庭調查尚未結束,法官宣布休庭,今天將繼續(xù)開庭。據了解,預計此次開庭約需兩周時間。
深入 公安揪出“害群之馬”
2011年10月21日下午4時,青島市公安局通報有關“聶磊涉黑案件”的偵破情況。據市公安局新聞發(fā)言人介紹,本市公安機關抓獲這一犯罪組織成員209人,從中逮捕161人。同時青島市公安機關協(xié)助和配合紀檢、檢察機關嚴肅查處青島市公安隊伍中涉及違法違紀和“保護傘”問題,目前共有14名公安 民警被查處,青島市打黑除 惡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在這一案件的偵破過程 中,青島市公安機關抽調360 余名民警成立專案組,先后轉 戰(zhàn)北京、上海、天津、黑龍江、河 北、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17個省、市,形成案卷達206卷,將該犯罪組織首犯聶磊及其成員抓獲。
在這次發(fā)布會上,公安機關通報,自去年以來,青島市公安機關通過偵辦聶磊涉黑案件,協(xié)助和配合紀檢、檢察機關查處了青島市公安隊伍中的涉及違法違紀和 “保護傘”的問題。共有14名公安民警被查處,其中包括原市北公安分局局長于國銘、原李滄公安分局局長馮越欣。對于他們的涉嫌犯罪問題,有關部門正在依法調查處理。對公安隊伍中的這些個別“害群之馬”,青島市公安機關將積極協(xié)助和配合紀檢、檢察機關徹查公安隊伍中的問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新聞內存
通緝 公安部下達B級通緝令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下達了B級通緝令,通緝令中指出,2010年3月27日,犯罪嫌疑人聶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竄至山東省青島市頤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總會打傷員工多人,并損壞物品若干。此外,聶磊還涉嫌販賣毒品。現犯罪嫌疑人聶磊在逃。對發(fā)現線索的舉報人、協(xié)助緝捕有功單位或個人,將給予人民幣5萬元獎勵。
通緝令中首次對外曝光了聶磊的具體個人信息:聶磊,青島口音,男,1967年7月17日,身高1.80米,曾用姓名張瀧,戶籍住址山東青島市市南區(qū)寧夏路139號3號樓……
落網 130余名成員被抓獲
2010年9月8日,青島市公安局發(fā)布消息,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青島公安機關經過深入調查、縝密偵查,一舉摧毀了以聶磊為首的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犯罪組織首犯聶磊及130余名成員被抓獲歸案。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該犯罪組織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組織賣淫、販毒、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等多項犯罪。
公訴 該案涉及十余項罪名
2011年4月19日,聶磊涉黑案件終于有了新的進展,市檢察院依法將聶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首批起訴被告人27名。
據介紹,聶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由青島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向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認定,該案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強迫交易罪等十余項罪名。青島市檢察機關將對其他100余名涉案人員依法陸續(xù)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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