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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咪詐騙證據不足

來源:京華時報 2011-12-30 17:45:47

張咪(資料圖)

  京華時報12月30日報道今年8月,警方接報警稱,歌手張咪涉嫌“詐騙150萬”,8月23日,警方在首都機場攔截正要出行的張咪,并將她帶走協(xié)助調查。隨后,警方調查認定張咪詐騙證據不足(本報8月25日曾報道)。昨天記者獲悉,張咪以名譽權受侵犯為由,將兩名舉報她詐騙的投資人及北京市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告上法庭,索賠50萬元。

  8月23日下午,微博爆料稱女歌手

張咪涉嫌詐騙,詐騙金額達150萬,正密謀逃往國外,目前公安機關已正式受理此案。當晚,女子水晶樂坊出品人黃子琦在微博發(fā)布了一系列張咪在機場被警方帶走的照片,她自稱被張咪騙走了50萬。

  隨后,朝陽警方披露,事發(fā)當晚是投資人齊麗英和黃子琦報案,稱張咪以籌資巡演為名詐騙150萬元,并已將其阻攔在機場。建外派出所接警后,連夜將雙方接回所內協(xié)助調查,認定張咪涉嫌詐騙證據不足,將其放回。

  詐騙風波剛了,張咪將黃子琦、齊麗英和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告上法庭。張咪訴稱,她參與了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與齊麗英投資的音樂舞臺劇項目《中國一夜》。但從今年8月23日起,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通過其負責人黃子琦與齊麗英一同公開散布張咪詐騙兩方投資款150萬的言論。

  張咪稱,事發(fā)當晚,齊麗英與黃子琦在首都機場強行攔截她的車輛,率人砸車、強行奪走并撕毀其護照、搶奪隨行人員手機,并對她進行公開侮辱、謾罵。此后,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不斷通過公開發(fā)布微博、接受媒體采訪等形式對外散播她涉嫌詐騙、企圖外逃、已經被公安機關立案抓捕等嚴重損害名譽的虛假信息,因此告上法庭要求她們公開賠禮道歉,并索賠經濟損失50萬元。

  昨天下午,記者聯(lián)系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但對方無人接聽電話。朝陽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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