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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成都職業(yè)打假人的黃某以及他的“雇傭軍”,以舉報電視臺播發(fā)虛假廣告為由,跨越河南、江西等眾多省市,向300余家電視臺索要金額共計241萬余元。 日前,自稱在全國1000余家電視臺“干過這事”的黃某,被重慶市萬州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判決書長達56頁,僅涉及犯罪事實部分就多達10項。 重慶市萬州區(qū)人民法院承辦法官近日獨家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披露了成都職業(yè)打假人黃某名為“為正義打假”實為非法斂財?shù)膬?nèi)幕。 “成都打假第一人”生日被抓 黃某,男,1965年8月19日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漢族,初中文化程度,無業(yè)。 黃某從1996年開始職業(yè)打假,在14年的打假活動中逐漸為人所熟知,被稱為“成都打假第一人”。自2005年起,黃某主要針對媒體發(fā)布的藥品、食品、保健品等方面的虛假廣告進行打假索賠。因為索賠時行為過激,他曾因擾亂社會秩序被拘留。 2010年8月19日,正是黃某45歲生日。這一天,他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萬州警方抓獲,隨即被刑事拘留,并于同年9月23日被逮捕。 2011年7月6日,萬州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某、胡某、莫某犯敲詐勒索罪,向萬州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招“雇傭軍”專門敲詐電視臺 據(jù)黃某稱,2008年6月,他發(fā)現(xiàn)全國各地許多電視臺播放的醫(yī)療類廣告存在夸大療效等違法行為,如果被舉報,這些電視臺將面臨相關(guān)主管部門的處罰。 于是,黃某相繼于2008年6月、2008年下半年和2010年5月,招募了胡某、莫某以及顏某(另案處理)成為其“雇傭軍”,分別安排3人到其指定的省市,收看當?shù)仉娨暸_播出的醫(yī)藥類廣告,并將廣告錄制成光盤,然后到當?shù)刭徺I一份廣告中播出的產(chǎn)品,將產(chǎn)品批號等信息用手機短信發(fā)給黃某。 黃某收到“前方”員工發(fā)來的消息后,即在自己開設的“說法網(wǎng)”上,制作針對該電視臺違法廣告的舉報材料,由胡某、莫某、顏某分別將這些舉報材料打印出來,并郵寄給當?shù)攸h委、政府、工商、藥監(jiān)等主管部門。 各電視臺受到相關(guān)處罰后,一般都會按照黃某在舉報材料中留有的聯(lián)系方式與其聯(lián)系。黃某就以舉報該電視臺相威脅,向其索要錢財。 黃某一旦收到錢后,便在“說法網(wǎng)”上將舉報內(nèi)容刪除,制作聲明函發(fā)給當?shù)毓ど滩块T,表示不再追究電視臺的法律責任。 據(jù)查,從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黃某等人以舉報相威脅的方式,共向河南、四川、江西、安徽、湖北、貴州、云南、江蘇、福建及重慶等省市的309家各級電視臺索取資金共計241.29萬元,涉案多達309起。 由于黃某舉報后,廣告一直停播,重慶一家電視臺不得不與黃某聯(lián)系。黃某說:“我派了兩個兄弟在你們那邊,食宿都要花錢,我們公司還要運轉(zhuǎn),我還要賺點錢?!?/p> 這家電視臺稱:“我們不愿意給錢,還不如把錢拿去交罰款?!?/p> 黃某就說:“你交罰款沒有用,我還會一直舉報?!弊詈?,這家電視臺給了黃某8000元。 時間到了2010年5月,黃某直接把電話打到了這家電視臺說:“一年又到了喲,你們?nèi)绻彦X給了,我就不舉報了?!?/p> 這家電視臺早就領(lǐng)教了黃某的厲害,于當年5月25日又支付給黃某5000元。 記者在法院長達56頁的一審判決書上看到,黃某等人的具體犯罪事實部分,以省市為單位,共列舉了10項,一項涉及一個省市,而在一個省市中,又分為若干個電視臺。 建“索賠模式”無論生熟通吃 據(jù)黃某供述,他有自己的一套“索賠模式”。他自己或者員工到全國各地電視臺刻錄電視臺的廣告內(nèi)容,再用書面方式指出廣告中的違法行為,接下來他就分兩步走。 第一步,是沒有與黃某打過交道的電視臺。黃某在“說法網(wǎng)”上制作出電視臺的違法行為舉報信,然后寄給當?shù)毓ど?、藥監(jiān)等主管部門舉報電視臺的違法行為,要求這些部門查處電視臺的違法行為?!斑^后電視臺一般都與我聯(lián)系,我才談我作為消費者有權(quán)要求索賠,對方一般都是與我在電話中協(xié)商解決索賠的事,說好后我就把自己的銀行卡號發(fā)過去,對方就把錢打到我賬上,隨后,我就應電視臺的要求在網(wǎng)上刪掉舉報信?!?/p> 第二步,凡是以前跟黃某打過交道的電視臺。黃某就制作一份嚴正聲明函,然后將光盤和聲明函寄給電視臺,同時在“說法網(wǎng)”上制作電視臺違法行為的警告書。黃某的嚴正聲明的內(nèi)容一般是指出電視臺的違法行為,希望電視臺自查自糾,并讓電視臺在3日內(nèi)承擔黃某作為消費者的賠償義務,否則就按程序舉報給相關(guān)部門。“一般情況下,電視臺都給我回了信,也協(xié)商好了索賠的事。沒有回復的,我就網(wǎng)上舉報,同時將舉報資料寄給幾個主管部門?!?/p> 黃某供述稱,他從1996年開始打假,索賠收入已達到2000多萬元?!拔沂莻€人行為,沒有辦公司,而是私下請了11名員工,平時主要是胡某、莫某、顏某,另外山東那邊還請了六七個人。我給他們的報酬是付月薪,月薪由4000元至1萬元不等,誰跑得多就得的多?!?/p> 黃某還供述稱,事實上藥品買來后他并沒有服用,有的丟了,有的放家里。全國大約有1000多家電視臺與他有過這樣的事情發(fā)生,“重慶市有20多個區(qū)縣的電視臺,都跟我發(fā)生過這樣索賠的事情”。 “為正義打假”實為非法斂財 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當事人與黃某協(xié)商是不是受到脅迫等問題展開辯論。 檢方認為,黃某、胡某、莫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錢財,數(shù)額巨大,證據(jù)確鑿,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責。 黃某辯稱,與起訴書指控的各地電視臺有聯(lián)系,并收到匯款。黃某與自己的辯護人均認為是為了正義打假并進行索賠,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quán)益,在舉報過程中沒有威脅,其行為不構(gòu)成敲詐勒索,應為無罪。 胡某辯稱是黃某雇傭的工作人員,按照黃某安排取證,對于索賠以及黃某的收入自己不清楚,認為自己的舉報是合法的,不構(gòu)成犯罪。 莫某對指控事實無異議,自愿認罪。其辯護人認為莫某是雇傭的工作人員,系從犯,且認罪,建議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胡某、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手段強索錢財,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法院認為,在與各電視臺的聯(lián)系中,黃某以舉報該電視臺相威脅,向其索要錢財。可見被告人黃某一伙的行為是以打假的名義,利用播放違法廣告的電視臺害怕被查處的心理,以所謂舉報對其恐嚇,迫使其按被告人黃某的要求交出錢財。被告人一伙以打假之名行非法斂財之實,其行為符合敲詐勒索罪構(gòu)成要件,對其辯解意見不予采納。 對于被告人胡某,法院認為,通過證據(jù)能證實被告人胡某明知被告人黃某以舉報名義斂財,而按照被告人黃某安排到其指定的省市獲取當?shù)仉娨暸_播出的醫(yī)藥類廣告的證據(jù)并郵寄舉報材料,其行為是敲詐勒索罪共犯。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黃某起組織、領(lǐng)導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胡某、莫某起次要、輔助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日前,法院一審判決3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7年;判處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4年;判處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4年,緩刑5年。被告人作案工具予以沒收,違法所得予以繼續(xù)追繳。(記者 徐偉 通訊員 李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