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9月23日報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嚴厲打擊假幣犯罪活動,有效遏制假幣犯罪活動的蔓延。 ????通知指出,各地公安司法機關要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認識到假幣犯罪的嚴重危害性,把反假幣工作始終擺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好。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假幣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轄應當遵循以犯罪地管轄為主、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轄為輔的原則。假幣犯罪案件中的 ????通知明確,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假幣犯罪案件,由最初立案地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對管轄有爭議或者情況特殊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如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公安機關要及時提出相關建議。經(jīng)審查需要指定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指定管轄。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司法機關辦理假幣犯罪案件要始終堅持依法嚴懲的原則,堅決杜絕以罰代刑、以拘代刑、重罪輕判、降格處理,充分發(fā)揮刑罰的震懾力。 ????公安機關對于涉嫌假幣犯罪的,必須依法立案,認真查證;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要盡快提請批準逮捕并抓緊偵辦,及時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對于符合批捕、起訴條件的,要依法盡快予以批捕、起訴。共同犯罪案件中雖然有同案犯在逃,但對于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的已抓獲的犯罪嫌疑人,要依法批捕、起訴;對于確實需要補充偵查的案件,要制作具體、詳細的補充偵查提綱。人民法院對于假幣犯罪要依法從嚴懲處,對于假幣犯罪累犯、慣犯、涉案假幣數(shù)額巨大或者全部流入社會的犯罪分子,要堅決重判;對于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偽造貨幣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應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作者 潘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