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早年泳裝照(資料圖)
據(jù)港媒報道,臺灣第一名模林志玲日前大秀事業(yè)線,在內地出席代言的內衣品牌記者會,有指今次她以二千三百萬臺幣(約五百萬港元)成為內衣代言人,合約期為兩年。其實志玲出道以來廣告不斷,做內衣代言人卻是首次,志玲表示品牌很有誠意,也愿意為她開設志玲系列內衣,因此她也希望在四十歲前留下美好回憶。
對于有傳她是獲緋聞男友言承旭允許才接拍廣告,志玲經(jīng)理人范清美否認說:“這真的很奇怪,為甚么會扯到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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