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粉絲集資或有欺詐
重慶匯聚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欽文告訴記者:“如果粉絲只是單純追星誰也管不著,但是一旦跟錢掛鉤就會涉及到諸多問題?!?/p>
譚律師表示,“粉絲集資”很難監(jiān)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募捐只能用于公益事業(yè),粉絲如果以募捐的名義集資,是否合法還有待商榷。個人認為這類情況屬于贈與行為,也就是粉絲自愿將財產(chǎn)贈與偶像。不過,受贈人獲得贈款后,理應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交稅。譚律師稱,從一些個案看,無法排除粉絲集資行為具有一定的欺詐性,但國內在這方面還缺少相應的法律監(jiān)管,“遭到欺騙的粉絲可以向文化部門舉報,或采取民事訴訟,具體案例還要看相應證據(jù)?!?/p>
新聞背景
張杰“捐款門”始末
2008年,張杰轉投天娛,并向原公司提出解約。為此,張杰的粉絲發(fā)起了一個募捐活動,為他籌措105萬元解約金。最終,這場解約以張杰賠款告終。
今年5月2日,一位自稱曾是張杰粉絲的網(wǎng)友在某知名論壇踢爆張杰“私吞”粉絲募款,而當時承諾報答粉絲的不售票演唱會卻只字不提。5月5日,一位網(wǎng)友還曬出了當年粉絲籌集100萬元的匯款單以及公證書原件的照片,該事件迅速引發(fā)熱議。隨后張杰發(fā)表聲明稱,粉絲募集的解約金未經(jīng)自己手。
不久后,國內某知名論壇上出現(xiàn)了一個爆料帖,矛頭直指選秀藝人,文中將“粉頭”用來召集粉絲買票、集資的證據(jù)一一列出,“受之鼓動的年輕粉絲,為了偶像可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但資金卻不知去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