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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最大偷渡案宣判:11名被告當(dāng)庭睡覺露笑容(組圖)

來源:青島晚報-- 2012-06-16 12:51:12 字號:TT

  法官提醒

  出國務(wù)工通過正規(guī)方式

  辦案法官告訴記者,這起案件是近幾年青島審理過最大的偷渡案,葛某等人利用法律和政策漏洞幫農(nóng)民辦理出國,并讓他們留在當(dāng)?shù)爻蔀楹趹簟?/p>

  “這種方式不僅觸犯了國家法律,同時偷渡人員在偷渡過程中風(fēng)險較大,即使到達(dá)當(dāng)?shù)刈约旱纳钜驳貌坏奖U?,發(fā)生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甚至還可能有生命危險?!狈ü僬f,“對此我們建議出國打工還應(yīng)當(dāng)通過正當(dāng)方式,找正規(guī)的中介機(jī)構(gòu)辦理,防止權(quán)益受損。 ”

  被告“睡聽”判決書

  昨天14時10分,11名被告人被押解至看守所法庭。在門外等候時法警一邊念名字核對一邊安排被告人的座位。11名被告人中有四名女性,她們都低著頭,其余幾名被告人有的面無表情,有的相互交流,還有人不時發(fā)出笑聲。14時15分正式開庭,被告人被帶入法庭。

  由于涉案時間較長,牽扯人數(shù)眾多,判決書共有36頁。起初法官宣讀時,11名被告人還“正襟危坐”,過了十幾分鐘,有人開始撓頭、玩手指、摸臉,更有一名被告人在被告席上睡著了。記者在距離他不足半米處拍照時,連續(xù)“喳喳”的快門聲也沒有吵醒他。不一會這名被告人睜開眼,看了看記者,看了眼法官,又閉上了眼。

  簽字按手印自語“沒錯”

  庭審結(jié)束后11名被告人都表示不上訴,主犯葛某在接受采訪時說當(dāng)時做這些根本就沒想到是犯法的。 “我們以為是造福人民,讓大家發(fā)家致富。 ”葛某說,“一般每個人收取4.5萬元之后,多數(shù)都要交給中介,我們只能拿3000多元的提成,當(dāng)時找我們的多數(shù)都是農(nóng)民,大家覺得種地不掙錢,都想出國,在國外一個月能掙1萬多。 ”就在葛某說話時坐在他身邊的妻子開始啜泣,葛某彎下腰用手幫妻子擦眼淚。 “我家里還有兩個孩子,這次我判了12年半,妻子判了緩刑,這樣也不愁孩子沒人管了。 ”

  在采訪中葛某承認(rèn)自己的確犯了法,但坐在一旁的劉某卻不以為然,在判決書上簽字按手印時他不停地發(fā)出笑聲?!拔椰F(xiàn)在也沒有負(fù)罪感,我不認(rèn)為我錯了,我根本沒犯法,這個工作是在幫大家賺錢,我有什么錯? ”

  勸親人自首獲得緩刑

  在昨天的庭審中,旁聽席上坐著5名被告人的家屬或朋友,其中一名男子在庭審過程中不停地嘆氣。記者問:“您是哪一位被告人的家屬?”男子指了指一名穿裙子的女被告人。 “當(dāng)時她做什么事情沒有跟你說嗎? ”“沒有,什么都不知道,被抓起來了才知道。 ”

  這次判處緩刑的一名被告人王某的家屬也來到現(xiàn)場,他告訴記者王某當(dāng)時犯事時也沒有告訴家人,直到民警上門對王某進(jìn)行通緝時家人才知道真相。 “后來我們通過朋友找到了王某,多次勸他自首,終于他還是醒悟了,我們陪著王某到派出所把問題都說清楚了,這次判處緩刑也算是謝天謝地了,待會庭審結(jié)束我們問問法官能不能直接把他帶走。 ”

  法院判決

  主犯一審獲刑12年6個月

  2008年,葛某曾因犯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被山東省莒縣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結(jié)果在緩刑期內(nèi)他再次犯案。

  法院認(rèn)為,葛某等11人違反我國出入境管理法規(guī),組織他人非法偷越國境,其中葛某及其妻子、弟弟以及劉某等人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境,行為均構(gòu)成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

  法院裁定葛某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撤銷緩刑,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葛某的妻子獲刑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3萬元;劉某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其他幾人也被判處緩刑或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3000元至2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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