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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患性病后為報復(fù)男人多次賣淫常帶病毒

來源:揚子晚報-- 2012-07-11 09:42:02 字號:TT

  包里裝著冰毒,身上染著梅毒,賣淫女王蘭“帶毒上崗”掙錢,被人舉報后落網(wǎng)。警方一查,發(fā)現(xiàn)了她身染梅毒還賣淫,且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兩名嫖客得知實情后嚇得六神無主。近日,南京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以傳播性病罪,判處該女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司法實踐中,此類進入審判程序的案例并不多見。12年前,鼓樓區(qū)法院判決了全市首例傳播性病案,此后很少有同類案例見諸謀體。

  為報復(fù)男人“帶病”賣淫

  1979年出生的王蘭是東北人,2006年離異后到南京打工謀生,后因嫌打工賺錢太慢,走上了網(wǎng)絡(luò)招嫖的邪道。由于其長相漂亮,很快就固定了老客戶,并不斷發(fā)展新客戶。長此以往,她受嫖客影響染上毒品,并陷入不能自拔之地。2010年6月8日,王蘭因在一家賓館賣淫并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guān)查獲,后經(jīng)醫(yī)院檢查,其身體內(nèi)攜帶梅毒病原體,醫(yī)生告知其需要持續(xù)治療兩年時間才能將病情治愈。此次被抓后,王蘭被公安機關(guān)收容教育,并接受治療。

  同年12月,王蘭被解除收容,離開收容所時醫(yī)務(wù)人員還特別告誡她:出去后一要堅持治療,二要潔身自好,否則后果嚴重。但王蘭沒有把醫(yī)生的告誡當回事,她抱著既要掙錢又要報復(fù)男人的心態(tài),繼續(xù)不加任何防護措施地招嫖賣淫,先后與多名男子吸毒并發(fā)生性關(guān)系。

  賣淫被抓道出實情

  去年1月初的一天,北京某公司老板宋凱到南京出差,經(jīng)人牽線結(jié)識王蘭,當晚王蘭來到宋凱下榻的賓館客房后,兩個人先吸食冰毒后發(fā)生關(guān)系,折騰了整整一夜。此次作樂,讓宋凱對王蘭念念不忘。不久,他再次來到南京找王蘭約會。除了宋凱,南京某私人公司老板杜強也是王蘭的老相識。去年1月中旬某日深夜,王蘭趕到杜強的住處后正好毒癮發(fā)作,于是當即拿出隨身攜帶的冰毒吸食起來,同時還要杜強也品嘗品嘗,杜強不知是毒品,于是也好奇地吸了幾口,但隨后便覺得頭暈惡心,當獲知吸的是冰毒后,杜強一陣緊張,沒敢再多吸。

  去年3月某日晚,王蘭到一家賓館賣淫,進屋后她與嫖客商議先吸食冰毒再上床,豈料兩人毒癮尚未過足即被接到舉報的民警抓獲。歸案后不久,王蘭被處以強制戒毒,并在戒毒過程中良心發(fā)現(xiàn),主動交待了攜帶梅毒多次向他人賣淫的事實。后經(jīng)醫(yī)院檢查,王蘭身體內(nèi)確攜帶梅毒病原體。同年3月20日,王蘭被依法逮捕并接受強制戒毒。王蘭歸案后,宋凱、杜強也被牽了出來,當兩人獲知王蘭患有未治愈的梅毒性病時,緊張得渾身直冒冷汗。

  傳播性病被判刑并罰款

  近日,南京鼓樓法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蘭涉嫌傳播性病罪一案。庭審中,檢方指控王蘭先后3次向他人賣淫,而王蘭自己則陳述賣淫次數(shù)遠不止3次,只是時間太長根本記不全,也找不到受害人。最后陳述期間,王蘭痛哭流涕,后悔不該墮落到今天這一步。法院認為,王蘭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仍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已構(gòu)成傳播性病罪。王蘭在被強制戒毒期間主動交待了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依據(jù)查明的事實,以傳播性病罪判處王蘭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主審法官劉文影介紹,梅毒是除艾滋病外最為嚴重的性病,傳染力強、潛伏期長,危害十分嚴重。王蘭明知自己患有的梅毒尚未治愈,但仍以賺錢為主要目的從事賣淫,故構(gòu)成傳播性病罪。盡管事后暫未查出與王蘭有性交易的人感染上梅毒,但這依法并不影響對王蘭的定罪。劉文影強調(diào):無論男性還是女性,一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染上梅毒,后果十分嚴重,弄不好要連累家人。遠離梅毒等性病傳染并不難,潔身自好就是最好的良方。(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通訊員 李自慶 記者 羅雙江)

  鏈接:12年前花季女孩故意傳播性病受刑罰

  吳雯(化名)在一家歌舞廳坐臺期間學(xué)會吸毒。在男友教唆之下,吳雯開始走上了販毒吸毒的歧途。2000年3月28日,吳雯在強行戒毒時被查出患上梅毒二期。為了抵抗毒癮,吳雯不得不再度賣淫、販毒。盡管明知自己已患上了嚴重的性病,但毒癮很深的吳雯無法克制自己,為了籌集毒資,她先后兩次在南京市內(nèi)的賓館向二名嫖客賣淫。2000年12月,22歲的吳雯因故意傳播性病構(gòu)成犯罪,也被南京鼓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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