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檢察院于2012年7月26日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薄谷開來及其子薄某某與被害人尼爾·伍德因經濟利益發(fā)生矛盾,薄谷開來認為尼爾·伍德已威脅到其子薄某某的人身安全,決意將其殺死,遂安排重慶市委辦公廳工作人員、同案被告人張曉軍邀約并陪同尼爾·伍德從北京到重慶。圖為被告人薄谷開來與張曉軍在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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