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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冠軍起訴健力寶贈假金罐案原告上訴

來源:北京晚報-- 2012-11-08 17:36:29 字號:TT

  由于對“健力寶奧運金罐案”一審判決不服,奧運冠軍莊曉巖委托律師,現(xiàn)已向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寄出了上訴狀,請求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或者依法改判。在這份上訴狀上,記者看到莊曉巖提出了有6條上訴理由,其中一條是認為原判認定事實錯誤。

  在判決中,法院對原告方提交的四份報紙的真實性予以認可,但認為新聞報道屬于間接證據(jù),并非直接證據(jù),不能直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肮蕛H憑新聞報道不能證明被告曾承諾金罐價值4萬元?!?/p>

  對此,莊曉巖的代理律師楊富壯認為,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斑@些新聞報道時隔20年無任何人提過任何異議,已成為歷史文獻,屬于見證歷史的直接證據(jù),可直接證明當初被告曾向社會公開承諾是‘價值4萬元的金罐’。如果是金包銀,連1萬元都不值?!?/p>

  上訴書中說:“退一步講,假設這些文獻資料是間接證據(jù),照樣可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法院應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jù)。”

  另外,莊曉巖對法院判決中“原告未能舉證證明被告曾與原告就金罐的材質、規(guī)格及成分等技術參數(shù)達成約定或作出單方承諾”的說法也不接受,認為該說法違背客觀事實?!爱敵醣桓嬉严蛉鐣_承諾金罐的材質是金質,并特別承諾金罐‘價值四萬元’。難道這么多媒體都是捏造的嗎?特別是其中一家媒體的報道,是在“健力寶特約”欄目刊登的?!?/p>

  對于受贈“金罐”,莊曉巖認為“法律意義上的‘金’就是純金,是不能理解為鍍金和包金。所以,被告負有贈與原告價值四萬元的純金金罐的法律義務?!?/p>

  此外,莊曉巖的律師在上訴狀中列舉“原判適用法律錯誤;引用司法解釋不符合最高法院的規(guī)定”,因而請求上級法院依法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或者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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