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前后辯詞對照
想交保返家過年
直到昨天法院審理時,法官問李宗瑞:“某被害人和你發(fā)生關(guān)系時,有穩(wěn)定交往的男友,為何會自愿被你拍?”李先是不說話低頭想了一下,接著突然開口說:“我認罪。”隨即坦承只有前女友A是自愿被拍,其他女生都不知道被拍攝,“因為錄像鏡頭就放在床邊,隨手就錄了。”
此外李宗瑞還說,影片中的女生都是自愿與他上床,他沒下藥也未趁對方酒醉時性侵,而且他真的不知道影片為何外流,但他愿向所有被偷拍的被害人道歉,并賠償每人20萬元換取和解,合計31人共620萬,請求法官同意讓他交保,讓他可以回去和家人團聚過年。
但檢方認為,李只坦承刑責較輕、最多判3年的妨害秘密罪,最重可判10年的下藥迷奸及扛尸性侵部分仍不認罪,事實上影片中不少被害人一動也不動,豈可能同意性交,就算是自愿與李上床的被害人,作證時一看到遭偷拍且外流,也都崩潰大哭,顯見李仍繼續(xù)在狡辯,因此不同意交保。
由于檢方主張若讓李宗瑞交保,他可能逃亡或影響被害人證詞,合議庭聽完檢辯雙方意見后,決定擇期再裁定是否停止羈押李宗瑞,讓他交保返家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