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2月7日訊??長期以來,在旅游行程中,導游強迫游客購物問題一直是旅游市場投訴的熱點。而島城一日游中的“海上一日游”、“嶗山一日游”、“市內(nèi)一日游”強迫游覽、拒絕退費、誘騙購物的頑疾依然存在,特別是棧橋、五四廣場、海水浴場尤為突出每年都是投訴熱點,近日,國家旅游局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國內(nèi)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在該示范文本中,明確規(guī)定一日游中不得變相安排購物,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購物。
????每到旅游旺季,“一日游”就成了旅游投訴重災區(qū),縮短游覽時間、增加購物點、強制收費的現(xiàn)象屢見不鮮。
????此次發(fā)布的示范文本,行程安排中沒有安排自由活動時間的規(guī)定,也不允許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費項目或指定購物場所購物,如果景點本身含購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
????旅行社及導游員、駕駛員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購物場所購物或以參觀等形式變相安排購物(合同中明示景點含購物場所的除外)的、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安排或強迫一次,旅行社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旅游者要求退貨的,旅行社應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貨物之日起三日內(nèi)承擔退貨責任。旅行社及導游員、駕駛員安排另行付費項目的,旅行社應向旅游者全額退還另行付費項目價款。
????此外,該示范文本還規(guī)定,如果旅行社擅自減少了旅游時間或者旅游景點的,除了要退還該部分費用外,還要賠償游客總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
????為防止“黑社”、“黑車”、“黑導”、“黑駕”等問題,示范文本中明確作出了要求,要求明確旅行社的名稱和許可證編號、導游員的姓名和導游證號、運輸車輛的車牌號碼、駕駛員的姓名,并就使用無合法有效資質(zhì)旅游車輛、駕駛員及導游員的情形,做出了嚴格的違約責任規(guī)定。如果出現(xiàn)了上述“黑導”類問題,除了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外,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記者 張力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