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
青島新聞城市檔案區(qū)市擷英城市印象魅力青島影像青島青島風光青島概況
調整保教費標準應提前倆月公示
2014-12-19 10:03:49 青島日報

????市物價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青島市物價局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提出: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并取消政府有關部門對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實行備案的規(guī)定,鼓勵社會辦學,優(yōu)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

????該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了幼兒園收費項目?!稗k法”規(guī)定:幼兒園可以向幼兒家長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和經省政府批準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除此之外,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根據近年來我市相關政策變化情況,《辦法》將居民社會醫(yī)療保險費列入幼兒園代收費項目。根據該辦法,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按照“確有必要、自愿、非營利”原則確定。

????幼兒園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和校車接送費;幼兒園代收費項目為:居民社會醫(yī)療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費和床上用品費。除此之外,未經省政府批準,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需堅持自愿原則,經幼兒家長書面同意后方可收取。

????為規(guī)范和引導幼兒園收費行為,有效維護幼兒家長合法權益,“辦法”還規(guī)定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按月或者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收取。幼兒在園天數(shù)按照法定工作日計算。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收費調整自秋季入園起執(zhí)行。民辦幼兒園調整保教費、住宿費標準應當提前兩個月公示。

青島新聞 更多
城市檔案 更多
區(qū)市擷英 更多
電子報刊 更多
茶都信陽 正拔地而起的現(xiàn)代化工業(yè)新城
青島風光 更多
穿行花海
影像青島 更多
2012青島旅游城市宣傳片
主辦:青島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技術支持:青島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