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5日10時許,劉某駕駛二輪電動車沿豐沛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寶源路豐沛路路口闖黃燈通行時,與肖某春駕駛的小型轎車沿寶源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車輛受損,劉某受傷。
事故造成了劉某顱骨骨折,氣胸,肺挫傷等,考慮到劉某家境困難,難以承擔高額醫(yī)藥費。高新區(qū)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了解此情況后,主動與家屬取得聯(lián)系,秉著切實為群眾解決現(xiàn)實困難的宗旨,提出啟動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方案,協(xié)助家屬申請救助基金,并于2023年10月9日為劉某墊付5萬余元。,及時解決了家屬經濟上的沉重負擔,有效保障了的傷情能夠得到更好的救治。
辦案民警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會為此次事故中的家庭及時解決了經濟上的困難,讓傷者能及時接受治療,受到群眾的一片贊譽。
該事故中劉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xù)通行,之規(guī)定,是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
高新交警溫馨提醒,交通安全系萬家,違法駕駛危害大。遵規(guī)守法謹慎行,家庭溫馨需要它。路好車好安全最好,慢行快行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