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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個月等待一個說法洛陽大火案昨日庭審目擊
2001年08月14日 10:39:29
洛陽“12·25”特大火災事故發(fā)生8個月后,昨天終于開庭審理。涉及此案的2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別以涉嫌失火罪、玩忽職守罪、消防責任事故罪、包庇罪、濫用職權罪受到起訴。

  昨日洛陽市澗西區(qū)洛陽銅加工廠文化宮的庭審辯論異常激烈,千余群眾旁聽,記者全程目擊了庭審過程。

  新聞背景

  2000年12月25日晚,洛陽丹尼斯量販有限公司東都店員工在承租的東都商廈地下一層和地上一層的營業(yè)大廳內,做開業(yè)前的準備工作。當晚21時17分許,洛陽丹尼斯量販有限公司東都店負責人王子亮違章指派東都店的養(yǎng)護員王成太冒險進行電焊作業(yè),將地下一層和地下二層中間的步行梯隔斷鋼板上的兩個洞孔用鋼板焊補住。王成太違章冒險進行電焊作業(yè),引起特大火災,致使309人死亡,造成直接財產損失275萬元。

  庭審現場戒備森嚴

  洛陽“12·25”火災慘禍造成309人死亡。案件涉及該市公安、工商、城建、文化管理等多個政府職能部門,被刑事起訴的國家公務員就達9人,案件庭審情況備受社會各界群眾關注。按照庭審前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通告,庭審分為兩個地點,一個是洛陽市法院,另一個是洛陽市銅加工廠文化宮,開庭時間定在早8時。昨日早7時許,準備旁聽的群眾就守在庭審現場外等候。為了保證庭審現場的絕對安全,洛陽市法院抽調了145名法警維護庭審秩序。位于洛陽市體育館路北段的洛陽中院附近一段道路被交警暫時封閉,公路上橫拉了一條白色布帶,除警車等公務用車外,所有車輛被禁止通行。所有進入庭審現場的人都要出示旁聽證和座位號,洛陽中院庭審現場入口有多名武警檢票,入口處設置了一塊告示牌,告示牌明確規(guī)定,禁止旁聽者攜帶提包進場。洛陽銅加工廠庭審現場設置了兩道檢票處,大門口十余名法警檢票,第二道檢票處法警手拿危險品檢驗器,入場者隨身攜帶的礦泉水、打火機都被禁止帶入,庭審開始不久,幾名未按法庭紀律關掉手機、傳呼的旁聽者被法警勒令離開現場。

  旁聽家屬情緒失控

  根據涉案人員的涉案性質和所屬單位的不同,對慘禍負有直接責任的14名被告在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此庭審現場成了罹難者家屬聚集最多的地方。由于該法院最大的審判庭僅有480個座位,要求到庭旁聽的罹難者家屬卻達上千人,為了滿足家屬旁聽的要求,洛陽市委宣傳部門給部分罹難者家屬分發(fā)了旁聽證,其余不能進現場旁聽的家屬則圍聚在法院外的一臺高音喇叭下。

  在慘禍中不幸罹難的尤建利是被毒氣活活嗆死的,那時,其兒子出生剛剛13天。尤建利的母親想親眼看看造成兒子慘死的火災直接責任人受審時的樣子,她關心的是幾名責任人究竟要承擔多大的責任。尤母懷里抱著一個鏡框,鏡框里裝的是兒子的照片,旁邊一30歲左右的婦女是尤建利的姐姐,另一位40歲左右的中年婦女也一直守候左右。早上7點鐘,尤母就在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等候,她雙眼略顯呆滯,老年喪子之痛擊得這位母親幾近失神。7時30分許,入口處開始放行。中年婦女催促尤母進庭審現場,尤母堅持想在大門口見到幾名犯罪嫌疑人被押進法院時的情形,直到密密麻麻的人群阻擋了她環(huán)視周圍的視線,庭審馬上就要開始時,尤母才進入法庭。11時許,法庭上舊事重提,尤母先是強忍悲痛地抽泣,后來終于情緒失控地放聲痛哭……在陪護人的勸說下,女兒攙扶著她離開庭審現場。

  記者在洛陽市委遇到該市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男青年,該青年告訴記者,從慘禍發(fā)生到案件開始庭審,洛陽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視做好罹難者家屬的工作,各級政府派專人經常給罹難者家屬作思想工作,庭審前要求做到形影不離,特別強調要陪護年老者旁聽,庭審前的12日晚上,洛陽市委組織部安排此項工作的專題會議從晚上8時10分一直開到9時38分。

  消防科長接受審判

  早7時50分,洛陽市銅加工廠文化宮庭審現場,近千群眾將此處圍了個水泄不通,法警牢牢把守著入口處,認真地檢查每一位進門者的旁聽證和隨身物品。8時整,首先出庭受審的是原洛陽市公安局消防支隊防火監(jiān)督處指導科副科長姚國紅,他被指控犯有玩忽職守罪。姚國紅身穿深藍色馬甲,背上寫有一個大大的白色“20”。

  公訴人宣讀完公訴書后,雙方開始相互質證。公訴人先后出示了四組證據證明姚國紅身為國家公職人員,自1997年開始負責洛陽市東都商廈的防火監(jiān)督工作,因他“未正確”履行職務,2000年10月,當聞知河南省11家媒體組成的記者團要回訪洛陽東都商廈消防隱患時,他又弄虛作假,在商廈門前打出了“停業(yè)整頓”的告示,蒙騙記者團,致使東都商廈火災安全隱患存在了四年之久,最終釀成慘禍。女公訴人在指控時,提到姚國紅受黨教育多年,是一名負責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危息息相關的消防干部,公訴人質問姚國紅的黨性哪里去了,責任心哪里去了。姚國紅神情不安地看看審判長又看看自己的辯護律師,旁聽席500余群眾悄無聲息。

  辯護人發(fā)表完辯護意見后,姚國紅開始為自己辯護。他首先對慘禍中的死難者表示深深的內疚,稱事后積極捐款。他認為公訴人指控他“未正確”履行職責是無中生有,是強加于人。姚國紅說,他分別于1997年、1998年10月14日、1999年5月14日和2000年7月四次向東都商廈發(fā)出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親自檢查不下8次。2000年12月1日,在多次通知整改不見動靜的情況下,姚國紅親自寫了關于東都商廈存在嚴重火災隱患的情況報告,該報告以文件的形式,由洛陽市公安局消防支隊上報給洛陽市政府,在此報告中,姚國紅報告了包括洛陽市圖書館、工貿大廈在內的、被河南省防火辦公室列為全省40家存在嚴重火災安全隱患的單位,東都商廈被排在首位。姚再三懇求市政府立即責令東都商廈關閉,但遺憾的是,直到慘禍發(fā)生,此報告亦未能得以批復。據此,姚國紅認為自己一直盡心盡責,事故發(fā)生他有責任,但絕不致于大到該負刑事責任的地步。

  千余群眾熱烈鼓掌

  姚國紅的辯護律師認為,公訴方指控姚蒙騙記者團是斷章取義,因為,姚的領導命令姚面對記者團要“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不許說!睂Υ,姚的理解是,不能將東都商廈依然存在火災隱患的消息透露給記者,最先提出將“停業(yè)整頓”的告示擺在大門口的是東都商廈負責人。而且,據律師調查,原本訂在2000年12月5日回訪的記者團并未來。辯護人認為,即便姚蒙騙了記者團,火災隱患也不是因為姚的蒙騙行為而存在的,這與指控姚犯有玩忽職守罪不存在因果關系。

  當辯護人講到洛陽市其他存在嚴重火災隱患的單位,依然若無其事地營業(yè),再出現重大火災難道還要追究像姚國紅這樣為使其停業(yè)整頓的人的刑事責任時,旁聽席上突然爆發(fā)出熱烈的掌聲,掌聲持續(xù)了足足10秒鐘,審判長未加制止,直到掌聲自動平息。

  涉案人員多取證工作難

  庭審時間一度撲朔迷離

  “12·25”洛陽大火案的公開審理的具體時間一度成了一個謎,曾經有消息傳說今年6月1日和2日公開庭審,引來全國各地一些媒體前來采訪,來了以后,他們才連呼上當。今天終于要公開庭審了,但距發(fā)生大火已經八個多月了,相對來說時間稍稍久了些。為何要拖這么久才開庭呢?記者從河南省當地公檢法的一些領導處獲悉,主要是因為案情復雜,牽涉的人員眾多,取證工作非常漫長。河南省檢察院一名處長透露,因為取證,他一共來洛陽18次。

  慘痛記憶慢慢消退東都商廈十月開業(yè)

  東都商廈正面在去年火災中被打碎的幾十塊玻璃仍然扎眼地原封不動地保留在被大火熏黑的窗戶上。而許多洛陽市民已正在漸漸忘卻去年的慘痛。

  昨天,記者來到東都商廈。這棟吞噬了309條生命的四層高樓有點殘舊地立在那里,但里面卻熱火朝天地進行新的裝修。大廈的正門前,幾個人把著門,門前的黑板上特別寫著“禁止吸煙。進入大樓的工作人員和來指導工作的來賓要先登記”。大樓還看得出經歷過煙熏火燎的痕跡。但大廈周圍卻顯得寧靜、祥和。大廈前的空地上賣著各種小百貨的小攤正在等候主顧。

  在東都商廈的后門,張建業(yè)叫住了正在往里探頭探腦的記者,這位在洛陽第四大商業(yè)城干了20多年的員工正是那場大火的幸存者,那天晚上,他正在樓上值班,火起來后,他由于沒有被毒煙熏倒,幸運地從兩邊側門跑出來了,F在在他的臉上已經看不出后怕的神情了,問他妻子和孩子當時感覺如何,他說,他們不知道著火,況且我人好好的。著火之后,本來要開業(yè)的商場停業(yè)了,東都的1000多名員工只好下崗。不過,他有點高興地說,現在商場正裝修,估計“十·一”新的商場會重新開業(yè),大伙又要上班了。

  采訪證僧多粥少有記者無緣入場

  洛陽特大火災案開庭日期公告發(fā)出后,洛陽市委招待所距公判地點較近的賓館幾乎成了記者樓,到處是扛著攝像機、背著數碼相機的人。

  晚飯前,宣傳組開始發(fā)采訪證件。由于庭審地方面積不大,只發(fā)90個證件,而云集此間的新聞單位保守估計有50多家,因此出現“僧多粥少”現象,有些新聞單位的記者因此無法進入庭審現場。

  此刻,有關法庭審理的“小道消息”滿天飛。為了一一核實這些“小道消息”,賓館內各地記者奔走在了所有可能有“獨家新聞”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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