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來彩
眼下明星出書又時髦起來,之所以說是“又時髦起來”,是因為前幾年明星出書蔚然成風,自央視名嘴趙忠祥開創(chuàng)明星出書先河后,倪萍、姜昆、白巖松、崔永元……等等一大批明星紛紛跟進。近日逛書店時,又看到大批明星寫的書,從自傳到小說,從散文集到詩集,可謂色彩紛呈,陳魯豫、謝霆鋒、徐靜蕾、麥當娜、湯加麗等等,就連與張鐵林惹上官司而訴諸法律的周璇也出了一本《我的經歷》。令人不禁疑惑的是,難道這么多明星都改行當作家了?
明星為什么熱衷于出書?細細探究起來,個中滋味確實值得品味。首先,明星出書可以“名揚天下”,獲得“多才多藝”的美譽,當主持的能唱歌是小菜一碟,當演員的會跳舞也算不了什么,若會寫書那就讓人高看一眼了,明星們當然樂而為之。于是乎明星們不管寫沒寫過文章、語句寫得通不通順,都“無知者無畏”地紛紛爭著出起書來。文字不夠,照片來湊。年齡不過20多歲,寫起自傳來,卻是洋洋灑灑幾十萬言,給人感覺他(她)的經歷比80多歲的老人還要豐富,其實也就是些雞毛蒜皮的事;或者寫些娛樂圈里的傳聞、秘聞、奇聞,加點所謂的隱私,號稱“真情揭秘”;或者出本寫真集,配上一些文字,哪怕是文句不通的文字,搖身一變就成了所謂的“散文集”;實在寫不出干脆花點錢找個槍手代勞,然后署上自己的大名,毫不臉紅地簽名售書。于是乎一大批明星都戴上“才子”、“才女”的帽子,好像自己是“才高八斗”、“學富五車”一樣。
其次,出版商也樂而為之。出版商利用人們對演藝圈神秘感的興趣,利用明星們的名聲,最大地追求商業(yè)價值。明星要名,出版商為錢,當然一拍即合。而且這種書,由明星們壓臺,不愁銷路,出版商自然爭著、搶著出這種書。最近傳出的“周迅自傳風波”就最能說明這個問題,一本標榜周迅處女作的自傳圖書《咖喱女孩》即將張揚出爐的時候,卻遭到了“作者本人”的炮轟,周迅通過經紀公司向出版方表示從未授權任何人出版其自傳,該書純屬虛構。
還有就是成名心切,利用出書進行炒作。周璇在與張鐵林“性交易”事件還正鬧得沸沸揚揚沒結果的時候,就趁熱打鐵把書給出了,書名叫《我的經歷》。書里除了她過去的一些經歷,還在最后專門辟出“簽名售書惹風波”一塊,把“性交易”事件相關剪報一一附錄其中,讓人不由得感嘆炒作手段之高明。不過這種書在書店里讀者隨手翻翻的不少,真掏錢購買的卻寥寥無幾。其實要說炒作,周璇比那位剛剛被保釋出來的“億萬富姐”要差多了,頂多算是一個翻版罷了,人家一邊被檢察機關審著,一邊就出書為自己辯護,一邊就賺了個盆滿缽滿。
古人云:“文章千古事。”作者對讀者負責是最起碼的要求。想當年京劇大師梅蘭芳出自傳《舞臺生活四十年》時,要求十分嚴格,他親自定下幾條原則:一、要用第一手資料,務求翔實;二、要選擇能使青年演員從中得到益處的戲曲掌故;三、不要自我宣傳;四、不要把黨政要員的名字寫進去;五、要用實例說明問題,不要空發(fā)議論……正因為有這樣嚴格的要求,他的《舞臺生活四十年》出版后,才會備受推崇,得到中外戲曲界的好評。梅蘭芳的做法確實值得時下的明星們好好學習,切不可輕言出書。其實,明星出書倒無可厚非,關鍵是要對得起讀者,對得起自己的“名”,切不可粗制濫造,制造文字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