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還想見我的女兒。但現(xiàn)在這種情況,恐怕妻子女兒都不會再見我了!弊蛉,在朝陽市建平縣看守所內(nèi),楊書歸低著頭,雙手不安地來回搓著。
因楊書歸與不滿14周歲的親生女兒發(fā)生性關(guān)系,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但楊表示不服,當(dāng)庭要求上訴,而他翻供的原因卻是“因為太砢磣了”。
法官述案情 父親酒后強暴女兒
在建平縣人民法院,楊書歸一案的主審法官林朝暉向記者介紹了基本案情。
去年3月的一天晚上,48歲的建平縣農(nóng)民楊書歸酒后回到家中,發(fā)現(xiàn)放在屋里的20元錢不見了。
當(dāng)時家里只有二女兒小紅和小女兒,妻子和大女兒都在大連打工。楊懷疑是二女兒偷拿的,于是讓小女兒躺在土炕的一角,用被蒙住頭不許吱聲,隨后命令小紅脫光衣服躺在小女兒旁邊,他先是用腳踢,后用笤帚打,并在當(dāng)晚多次奸污了小紅。
同年7月,妻子回到家中,發(fā)現(xiàn)女兒小紅有些異常,在其逼問下,小紅說出了實情,但本著家丑不可外揚的心理,憤怒的母女還是將此事隱瞞了下來。
今年年初,在巨大心理壓力下,母女決定報案。2月9日,楊書歸被帶到了建平派出所,楊對奸污親生女兒的事實供認(rèn)不諱。7月22日,建平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強奸罪判處楊書歸有期徒刑7年。
但宣判后,楊書歸突然推翻之前的供述,當(dāng)庭要求上訴。
看守所對話 因為砢磣所以翻供
昨日,記者在看守所中見到了楊書歸。
記者:作為父親,平日里你和3個女兒的感情怎樣?
楊:自己的親閨女能不好嗎?唉,誰承想這回竟讓閨女給告了!
記者:你明白孩子為什么告你嗎?
楊:都是她們娘幾個做的扣兒。我媳婦兒對我不好,孩子也跟她媽一個鼻孔出氣。我們結(jié)婚第二年,我媳婦兒就跟我鬧離婚。在生下小紅第二天,因為是超生怕罰款,我就把她送給住在建平縣城內(nèi)的我姐姐撫養(yǎng)。為讓孩子跟我別太疏遠,沒事時我就買些小食品去看她。7年后,我就把小紅接了回來,送到村子里的小學(xué),念了不到6年書,她媽就不讓再念了。
記者:既然你對孩子這么好,怎么還會發(fā)生這樣的事兒?
楊:我承認(rèn),那天晚上確實喝了點酒,但我沒有干那事!我當(dāng)時是讓小紅脫光了衣服,拿笤帚打她屁股,那是因為她偷錢想給她點教訓(xùn)。后來她媽到公安機關(guān)告發(fā)我,說我強奸了自己的女兒。當(dāng)時在派出所里,我承認(rèn)了這件事,但后來越想越不對勁,在法院宣判時,我就否認(rèn)了在派出所中承認(rèn)過的事實。
記者:為什么又否認(rèn)了呢?
楊:不啥好事,太砢磣了。
記者:你對上訴有信心嗎?
楊:……(楊低頭想了一下,隨后嘆了口氣,仍未作答。)
記者:你出來以后還想見女兒嗎?
楊:唉,我真的還想見女兒!可孩子她媽已向法院起訴了,要和我離婚,恐怕她們不會再見我了。
離開看守所后,記者試圖與楊的家人取得聯(lián)系,但被告知楊的妻子和孩子事發(fā)后已搬離了村子,母女四人不知去向。
目前,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在進一步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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