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李琳(化名)的第一眼,我就知道這是個善良的女人。但無數的案例經驗告訴我:善良往往導致受害。果然,她遇到了一個現代“陳世美”———丈夫在外面早有了女人,年輕漂亮,他還為這個女人買了套房子。 現在的問題是,李琳即將失去與丈夫辛苦打拼下來的家產。丈夫在起
訴書中所主張的夫妻共同財產扣除房產后,不是實際的60萬元,而是2萬余元。 結婚十幾年,兩人一起當過工人也開過公司,她從不過問經濟上的事,存折都在他那兒,F在打官司是講證據的,她委托了律師,律師在公司帳戶上只查到幾百元錢,其余款項不知下落。律師說,看來她丈夫早做了手腳,轉移匿藏了財產。 后來,李琳找到了我。 用了十余天時間,我查清了李琳丈夫轉移財產的所在與同居的事實,證實了在同居女人名下的房產是丈夫用公司支票(屬夫妻共有財產)所購買。 最終,法院將大部分夫妻共同財產判給李琳所有。判決那天李琳哭得很傷心,她丈夫臉色很難看。我想,這兩個人都會努力忘記對方的存在。龐磊編輯后記: 婚姻中的善良女性,除了在道德上被動得到同情之外,更應該學會保護自己。除了真誠付出,要對家庭情況心里有本“明白賬”,這點很重要。當越來越多的女性學聰明后,男人們會知道:法律不會袒護自作聰明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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