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有關方面確認,《深圳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已于5月初獲國務院正式批復。深圳即將重啟“行政權三分”改革,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部門、執(zhí)行部門、監(jiān)督部門,并將逐步取消區(qū)政府。 ????深圳的這一改革方案,簡言之,即:縱向上減少行政層級,實現扁平化管理;橫向上對行政權進行三分,實現權力的明晰和互動。通過這樣的調整,意圖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為公共服務型政府奠定堅實基礎。對于這樣的改革,民眾當然很歡迎。 ????民眾和政府都很清楚,行政機構改革的確難。它的難處在于,每一次行政體制改革,表面上是機構和人員的增減,實質上是權力格局的重新調整。事實上,深圳2003年就開啟了行政權三分的改革,但因種種問題而最終歸于沉寂。6年之后,深圳重啟行政分權的改革,彰顯了一種“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的改革豪情。 ????不可否認,將政府職能部門分為決策、執(zhí)行和監(jiān)督部門,理論上并不困難,可實際中卻是問題多多。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部門的劃分不僅復雜而且阻力重重。即使經過多方磨合,能夠將所有行政部門通過各種方式加以區(qū)分,決策、執(zhí)行、監(jiān)督三者之間的層級如何決定、責任承擔方式如何確定、如何協調等等都會涌現出許多新的問題。 ????按照現有制度構想,決策管決策,執(zhí)行管執(zhí)行,監(jiān)督部門則對決策是否科學合理、執(zhí)行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進行監(jiān)督。通過這樣的構架,一方面實現有效互動,一方面又能夠互相有所約束,從而盡最大可能避免權力的恣意。 ????然而,它也不得不面對這樣的詰問:如果三類部門平級運行,當三者之間就某一個問題互相扯皮,誰來負責協調?會不會最終導致決策得不到執(zhí)行、監(jiān)督也乏力的困境?這是不是意味著不僅不能給機構減肥,反而需要更多的機構和人員? ????當在這種“行政權三分”改革探索中加入“扁平化”的要素時,更不會像是硬物投入水中一般清晰可辨。恰恰相反,它會使原本已經相當復雜的問題更加復雜化。如果深圳市級的政府職能部門在“三分”中不能實現預期的效果,那對下級管理部門而言,就難免會有些無所適從。下級部門心中忐忑不安的問題會變成:向誰匯報?對誰負責?而且,即使市級部門“三分”之后,能夠實現理想互動,也并不能保證下級部門就一定能夠相應協調一致。 ????問題很復雜,改革也很艱難??晌覀內匀粦摓樯钲诘倪@一方案叫好,畢竟,它意味著行政體制改革的有益探索。許多的問題,可以在試行的路上逐漸消除,制度的不足和漏洞也可以逐漸加以完善。改革不怕有困難,再硬的骨頭也要啃,尤其是這樣的改革得到民意廣泛支持的時候。(責任編輯:齊賀) (《錢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