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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副局長幫毒販假立功:65萬 保你大哥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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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7-30 10:00:43 昆明信息港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警察是他的手下,而犯罪嫌疑人是他安排的,當二者搏斗時,他正在辦公室里操縱一切。勾結“線人”, 公安副局長處心積慮導演了一場警匪追逐戰(zhàn)。目的只為給一個判死毒販“假立功”。原因是他收受了近10萬元的賄賂。

????欺上瞞下、內外勾結、做假材料、“買通關系”、“撈人”……昨日,原德宏州梁河縣公安局副局長木曉梁、原德宏州公證處主任石春富同堂受審,被控徇私枉法罪以及行賄、受賄罪。

????狂言:

65萬,保你大哥不死

????2008年4月11日夜,德宏芒市?!罢埬染任依瞎臀掖蟾?!”一個女子急匆匆找到石春富。這名女子名叫周海梅,一天前,她的老公劉吉文和大哥周海鴻被梁河縣公安“抓”了,原因是涉嫌運輸毒品。在她看來,石春富“神通廣大”,任德宏州公證處主任,還在德宏新元律師事務所兼職法律工作,是在職研究生。

????石春富聽了案情后決定,先代理劉吉文的案子,把他“保出來”再說。次日,他從芒市到了梁河,找到時任縣公安局副局長的木曉梁。這位副局長分管梁河縣禁毒大隊、禁毒辦以及3個派出所,還是梁河縣政協(xié)常委,和石春富是“老交情”了。“這個事情不好辦啊,起碼得六七十萬?!蹦緯粤赫f。

????得了“指令”的石春富回到芒市,跟周海梅說:“湊夠65萬,保你大哥不死”。當然,這包括讓劉吉文獲得取保候審的錢。

????兩天后,石春富帶著周海梅及其二哥周海清(音)來到梁河,在木曉梁的幫助下,他們到看守所見到了劉吉文和周海鴻。覺得“靠譜”的周家兄妹,把45萬元交到石春富手上。“只湊到這么多,希望幫幫忙!”

????5天后,石春富交了10萬元保證金到梁河縣公安局,劉吉文被取保候審。隨后,石將5萬現金用黑塑料袋裝了送到木曉梁家。“先各打50大板(每人分5萬),事成之后還有更多。”石說。

????威脅:大哥死了,你也不好過

????2008年5月,石春富對周家人說,45萬是“保命錢”,如果能籌到更多的錢,可以幫周海鴻弄成“15年有期徒刑”。于是,2008年5月30日至2009年9月18日期間,在石春富的索要下,周家人先后又拿了87.5萬給石春富,委托石春富全權辦理相關事宜。

????周海梅萬萬沒想到,那么多錢竟然“打水漂”了。2008年12月31日 ,德宏州中院以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周海鴻死刑。他們找到石春富,讓他“退錢”!

????“一審確實不好辦,二審一定能辦好!”石春富一面這樣安撫憤怒的周家人,一面打電話給木曉梁商量對策。隨后,石春富安排周家人偽造一個叫“李明”的人的身份證,謊稱他和周海鴻是同案犯。

????2009年1月22日,木曉梁、石春富共同起草了虛假的《建議對周海鴻減輕處罰的意見》,意見表明,周海鴻認罪態(tài)度好、檢舉同案犯,且家庭情況特殊,請法院從輕處罰。該意見未經局黨委領導討論,蓋上了梁河縣公安局的公章,提交給了省高院。

????半年后,周海鴻案二審開庭,為使周海鴻減輕處罰,木曉梁再次應石春富的要求,讓承辦民警向省高院提交了虛假的《情況說明》,以圖為周海鴻減輕處罰。

????沒想到,在審理中,出現了兩份相反的同是梁河縣公安局出具的《情況說明》,另一份載:民警未撥通“李明”的手機,也未對此案進行延伸偵查。石春富找人打聽的結果是:很可能判死刑。

????“要是我大哥死了你也不好過!”石春富明白周海梅這句話的含義?;琶φ业侥緯粤??!坝行┦虏荒軓娗?,弄不好把我們都拖下水了!”木說。但石說:“現在已經騎虎難下了!”

????2009年7月29日,8月10日,省高院兩次審委會均有意維持一審死刑判決?!盀榻裰?,只有套功了!”石春富說。所謂套功,就是讓周海鴻“假立功”。

????串供:看守所民警幫助通話

????2009年8月底,木、石、周等幾人共同策劃,設計一起毒品案,將功勞加在周海鴻的頭上,使周海鴻具有“免死金牌”——立功情節(jié)。

????周海梅、劉吉文用錢財賄賂了看守所的兩位民警(后來周海梅說,是通過木曉梁才得以“買通”)。如此,周海鴻可以到看守所辦公室里打電話。通過電話,周海梅等將商定的假立功計劃告訴周海鴻:讓他舉報一個叫“三坐”的人運輸毒品,在某時間、地點要“交貨”。讓他指明要向“分管禁毒”的木副局長舉報。

????這綽號為“三坐”的人,是木曉梁的長期“線人”——馮某想到的。知道周海鴻要被判死后,木找到馮某,讓他找個“線索”給周海鴻立功保命。正好,這個叫“三坐”的人找到馮某,想做“毒品生意”。于是,欲找他來作“替死鬼”。

????為保護馮某這個線人,木、石等人安排劉吉文去協(xié)助。于是,馮某化名巖相、劉吉文化名巖夏(音,傣族名)來到瑞麗中緬邊境的弄麻寨子附近,用石春富交給其的5萬元(周家人的錢)購買了鴉片4拽(1拽約為1.5千克)。交給“三坐”,讓其運送鴉片前往瑞麗。為避免他“吞貨”(拿著鴉片跑了),派劉吉文和他一起。

????這邊,木曉梁安排梁河縣禁毒大隊民警與劉吉文取得聯(lián)系,共同商定了抓捕行動。2009年9月9日,“三坐”和劉吉文騎著舊摩托車往瑞麗方向行駛,劉吉文打電話給民警,用事先準備好的暗語告訴他們“事已辦妥!”

????幾分鐘后,二人被警車攔下抓獲?,F場繳獲鴉片5960克。當晚,“三坐”涉嫌運輸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劉吉文作為警方線人被釋放。

????同年9月14日,根據木曉梁的安排,梁河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梁河縣看守所分別向省高院出具了《2009.9.8販賣毒品案材料》、《關于在押死刑犯周海鴻提供線索破獲一起運輸毒品案件情況說明》。10月16日,按木曉梁安排,梁河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又向省高院出具了《關于抓獲“三坐”的經過》及相關案件材料。

????正慶祝大功告成的石、木等人,萬萬沒想到,這一連串“邏輯嚴密”的材料,卻引起了省高院辦案法官們的疑心。去年11月,省檢察院組織了調查小組前往梁河調查此案。木曉梁、石春富等人紛紛落網。事后,云南省檢察院指定由西山區(qū)檢察院管轄此案。

????庭審:石春富收受132.5萬元

????昨日,西山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木曉梁和石春富、周海梅、劉吉文、馮小連(即前文馮某)一起被帶上被告席。42歲的木曉梁穿著“黃馬褂”,神情沮喪,全無往日“公安副局長”的威嚴。

????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木曉梁在為周海鴻出具“減輕處罰材料”及辦理“假立功”的過程中,先后收受了石春富送給的人民幣9.6萬元及14條軟珍云煙,案發(fā)后全部退繳省檢。被告人石春富先后共收取了周海梅家的費用共132.5萬元,其中為劉吉文交保證金10萬元,給予被告人木曉梁賄賂款5萬元。為感謝木曉梁給周海鴻出具減輕處罰的材料以及辦理假立功案,先后送給木曉梁4.6萬元,剩余55.4萬元。案發(fā)后省檢追繳50萬元。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木曉梁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石春富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應以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木曉梁在刑事司法活動中,為使一審已判決死刑的周海鴻在二審中受較輕的追訴,利用職權與被告人石春富、周海梅、劉吉文、馮小連共同設計、策劃、制造了周海鴻有立功行為的虛假證據。5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徇私枉法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中木曉梁、石春富,應數罪并罰。

????對此,木曉梁表示,他愿意接受懲罰,但強調:自己主動到德宏州公安局紀委交代情況,具有自首情節(jié),同時揭發(fā)梁河縣看守所孫某收受好處的行為,具有立功表現。而石春富認為,自己不是司法工作人員,不符合“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體。自己只是個中間人,也不構成行賄罪。

????由于要調取“孫某”、“三坐”等人的案件調查情況,法庭宣布休庭,改天繼續(xù)審理。(記者 曹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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